瑞鹄模具拟发不超8.8亿可转债 2020年上市2募资共10亿

2025-03-25 13: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5日讯 瑞鹄模具(002997.SZ)昨晚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压铸车身智能制造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总成件项目、智能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据债券余额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2020年9月3日,瑞鹄模具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4590万股,发行价格为12.48元/股,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栋一、孙文乐。 

  瑞鹄模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亿元。其中2.58亿元将用于“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1.86亿元将用于“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5162万元用于“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瑞鹄模具本次发行费用共计7677.20万元,其中安信证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5500.0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1122.98万元,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52.55万元。 

  瑞鹄模具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439,8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92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86,075.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计算,瑞鹄模具上市以来两次募资合计10.13亿元。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何潇)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2025股市 > 股市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瑞鹄模具拟发不超8.8亿可转债 2020年上市2募资共10亿

2025年03月25日 13:4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5日讯 瑞鹄模具(002997.SZ)昨晚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压铸车身智能制造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总成件项目、智能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年单利计息和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每年根据债券余额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期利息随尚未偿还的本金余额一起支付。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2020年9月3日,瑞鹄模具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4590万股,发行价格为12.48元/股,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栋一、孙文乐。 

  瑞鹄模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亿元。其中2.58亿元将用于“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1.86亿元将用于“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5162万元用于“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瑞鹄模具本次发行费用共计7677.20万元,其中安信证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5500.0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1122.98万元,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52.55万元。 

  瑞鹄模具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439,8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92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86,075.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计算,瑞鹄模具上市以来两次募资合计10.13亿元。

(责任编辑:何潇)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