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拟发不超7.76亿可转债 去年底变无实控人

2025-03-25 10:2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25日讯 华凯易佰(300592.SZ)23日晚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规划及募投部署,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564.69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总部智能仓储与数字内容营销中心项目、AIGC全链路运营管理模型开发及平台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公司2024年9月27日披露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之一致行动人罗晔拟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范金以及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庄俊超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神来科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6.71%,周新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范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春、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芒励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40%;庄俊超及其一致行动人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超然迈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03%。

  2024年9月25日,罗晔与胡范金、庄俊超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罗晔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286,559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7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胡范金,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935,420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9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庄俊超。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胡范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春、芒励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16%;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神来科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5.05%;庄俊超及其一致行动人超然迈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94%。

  如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完成交割后,胡范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庄俊超及其一致行动人三者持股比例接近,且均未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故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2024年11月14日披露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收到罗晔、胡范金、庄俊超的通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周新华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27,26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财务顾问费用(不含税)3,339.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660.3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50.94万元后,并加回本次财务顾问费(不含税)94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2.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23号)。

  公司与华鼎股份(601113.SH)2024年5月21日晚同步披露公告,华鼎股份与华凯易佰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70,000万元出售子公司通拓科技100%股权及主营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店铺、存货资产等)。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公司2024年7月4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对方已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至华凯易佰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已交割完成。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通拓科技100%股权。

  2024年5月14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4元,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1日,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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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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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拟发不超7.76亿可转债 去年底变无实控人

2025年03月25日 10:2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25日讯 华凯易佰(300592.SZ)23日晚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规划及募投部署,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564.69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总部智能仓储与数字内容营销中心项目、AIGC全链路运营管理模型开发及平台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公司2024年9月27日披露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之一致行动人罗晔拟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范金以及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庄俊超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神来科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6.71%,周新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范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春、泗阳芒励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芒励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40%;庄俊超及其一致行动人泗阳超然迈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超然迈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03%。

  2024年9月25日,罗晔与胡范金、庄俊超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罗晔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286,559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7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胡范金,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935,420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9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庄俊超。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胡范金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春、芒励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16%;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神来科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5.05%;庄俊超及其一致行动人超然迈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94%。

  如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完成交割后,胡范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庄俊超及其一致行动人三者持股比例接近,且均未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故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2024年11月14日披露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收到罗晔、胡范金、庄俊超的通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周新华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4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27,26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财务顾问费用(不含税)3,339.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660.3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50.94万元后,并加回本次财务顾问费(不含税)94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2.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23号)。

  公司与华鼎股份(601113.SH)2024年5月21日晚同步披露公告,华鼎股份与华凯易佰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70,000万元出售子公司通拓科技100%股权及主营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店铺、存货资产等)。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公司2024年7月4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对方已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至华凯易佰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已交割完成。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通拓科技100%股权。

  2024年5月14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4元,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1日,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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