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拟收购两标的复牌一字涨停 停牌前一日涨停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6日讯 哈森股份(603958.SH)今日开盘一字涨停,截止发稿时报16.34元,涨幅10.03%。
哈森股份昨晚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并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024年12月11日,哈森股份停牌前一交易日股价涨停,截至收盘,报14.85元,涨幅10.00%。
哈森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显示,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辰瓴光学100%股权和苏州郎克斯45%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由本次交易双方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协商确定,并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购买:(1)上海辰磐和夏玉龙2名股东持有的辰瓴光学100%股权;(2)周泽臣、黄永强、王永富3名股东持有的苏州郎克斯45%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直接或间接持有辰瓴光学的股权;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苏州郎克斯45%股权,并通过江苏朗迅间接持有苏州郎克斯1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控制辰瓴光学100%股权、苏州郎克斯100%股权。
本次交易100%的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9.1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80%。
鉴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配套募集资金具体金额将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并确定交易价格后,由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
本次配套资金可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向其他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海辰磐、夏玉龙,周泽臣、黄永强和王永富,前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周泽臣、上海辰磐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超过5%,根据相关规定,预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签署日,珍兴国际持有上市公司62.13%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玉珍、吴珍芳、陈玉荣、陈玉芳、陈玉兴等陈氏家族成员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7.83%的股份,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目前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天眼查APP显示,哈森商贸 (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193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1736万人民币。
(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