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拟定增募资不超49亿元 股价涨停

2024-10-08 14: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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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拟定增募资不超49亿元 股价涨停

2024年10月08日 14:5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8日讯 江淮汽车(600418.SH)今日股价涨停,截至发稿报27.59元,上涨10.01%,总市值602.57亿元。 

  江淮汽车9月30日晚间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高端智能电动平台开发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江淮汽车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高端智能电动平台开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竞争力、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抗风险能力也将得到增强,有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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