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复牌跌6.58% 拟买控股股东等持有的多项股权

2024-08-02 15:4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徐自立)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华电国际复牌跌6.58% 拟买控股股东等持有的多项股权

2024年08月02日 15:4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日讯 华电国际(600027.SH)今日收报5.54元,跌幅6.58%。

  华电国际昨晚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1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电国际,股票代码:600027)于2024年8月2日起复牌。

  华电国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显示,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华电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公司80%股权,股份与现金对价的具体比例将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华电福瑞收购上海福新51%股权、上海闵行100%股权、广州大学城55.0007%股权、福新广州55%股权、福新江门70%股权、福新清远100%股权,向运营公司收购贵港公司100%股权。上述各项购买资产事项构成本次交易的整体,同步实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江苏公司80%股权、上海福新51%股权、上海闵行100%股权、广州大学城55.0007%股权、福新广州55%股权、福新江门70%股权、福新清远100%股权及贵港公司100%股权。

  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5.13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对象为中国华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总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包括募集配套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等。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国华电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华电福瑞和运营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方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签署日,中国华电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4.33%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华电香港间接持有上市公司0.84%的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5.17%的股份,是华电国际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中国华电,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责任编辑:徐自立)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