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实控人一致行动人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已被地方检察院批捕。
因存在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此前紫晶存储已被强制退市。即便退市也难逃追责,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折射出监管部门坚决要把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清出市场的决心。
本不符合发行要求,却通过财务造假、粉饰业绩等恶劣手段骗取发行资格,以达到上市融资目的,这种从源头上就故意造假的行为,在A股市场之所以屡禁不止,利益驱使是关键。和成功上市后动辄几亿、几十亿元的融资额相比,造假成本低廉,叠加不会轻易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即便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不得欺诈发行,部分企业仍然铤而走险。
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不应该允许欺诈发行乱象的存在。资本市场本是为投资者寻找有价值的投资标的、为优质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活水”的场所,如果让包装出来的“好公司”蒙混过关,市场就可能演变成欺诈犯的圈钱地,成为投机者无序炒作的赌场,既侵害了投资者利益,还扰乱了资本市场运行秩序,甚至危及整个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
要实现欺诈发行的“零发生”,就得让企业算明白一笔账:一旦越过法律“红线”,付出的代价将远高于弄虚作假所获得的收益。近年来,监管部门对欺诈发行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高欺诈发行的违法成本。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欺诈发行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市场期望,未来能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的打击力度,以增强对欺诈者的震慑力,正本清源、去芜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