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12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2023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为12月19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0日。本次每股现金红利19.106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40亿元。
截至12月13日收盘,贵州茅台股价报1660元/股,总市值约2.08万亿元。
连续两年特别分红
贵州茅台12月13日晚间公告称,本次分红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561978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00915166.80元。
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交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此前,贵州茅台公告表示,本次特别分红的目的,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在本次特别分红前,贵州茅台已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6月26日发布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公司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561978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5.9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32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