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之屋通过港交所聆讯 3年半广告费9.6亿4度分红4.6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1日讯 11月19日,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燕之屋”)于港交所官网披露聆讯后资料集,联席保荐人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及广发融资(香港)有限公司。一年前,燕之屋闯关A股IPO失利,证监会网站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消息称,终止对燕之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
港股招股书显示,燕之屋致力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优质的现代燕窝产品。燕之屋目前主要有三大产品类别,即纯燕窝产品、燕窝+产品及+燕窝产品。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截至5月31日止五个月,燕之屋的收入分别为13.01亿元、15.07亿元、17.30亿元、7.83亿元;期内利润分别为1.23亿元、1.72亿元、2.06亿元、1.00亿元;经调整净利润分别为1.24亿元、1.94亿元、2.11亿元、1.14亿元。
同期,公司经营活动所得净现金分别为4901.3万元、2.14亿元、3.06亿元、1061.0万元。
于2020年、2021年、2022年以及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公司的销售及经销开支分别为317.8百万元、399.0百万元、503.9百万元及208.5百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24.4%、26.5%、29.1%、29.5%及26.6%。
同期,公司的广告及推广费分别为236.0百万元、269.0百万元、326.3百万元及125.1百万元,分别占公司销售及经销开支的74.3%、67.4%、64.8%、66.7%及60.0%。
经计算,燕之屋三年一期的广告及推广费累计为9.56亿元。
燕之屋在招股书中称,于往绩记录期间,鉴于公司的累计业务增长,公司于2020年、2021年、2022年及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五个月分别向当时的股东宣派股息120.0百万元、100.0百万元、80.0百万元及160.0百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于往绩记录期间宣派的所有该等股息已通过银行转账悉数结付予公司当时的股东。
经计算,燕之屋三年一期向股东宣派股息四次,累计为4.60亿元。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