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拟5亿元至10亿元回购股份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3日讯 阳光电源(300274.SZ)昨日晚间披露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约为333万股至666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22%至0.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将用于后期对公司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726.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2.09亿元,流动资产为610.09亿元,2023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4亿元。假设本次回购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计算,按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38%、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31%、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1.64%,占比均较小。
公司表示,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