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原副主席邓鹏宏被提起公诉
中新经纬4月7日电 据高检网消息,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原副主席邓鹏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丹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鹏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2年,被告人邓鹏宏利用担任鞍钢弓长岭矿山公司计划处综合科科长,露天铁矿矿长助理、副矿长、矿长,鞍钢集团矿业公司规划资源管理部部长、经理助理兼规划资源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决策支持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动迁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2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邓鹏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邓鹏宏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组织给予的挽救机会不珍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生活腐化、道德败坏。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立项放行、拨付回款、物资采购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天眼查APP显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鞍钢集团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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