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拟使用不超5亿元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讯 昨日,上峰水泥(000672.SZ)披露公告,公司在立足主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额度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总额度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上峰水泥称,为落实公司一主两翼战略发展规划,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开展新经济股权投资,优化长期战略资源配置,平衡单一产业周期性波动风险,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公司建材主业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适当布局新经济股权投资,寻求以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导行业的优质成长性标的,长期滚动培育企业的新经济效益增长点,持续、稳定地为上市公司创造快速发展的机会及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新经济股权投资主要面向以双碳新能源及科技创新驱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导的,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储能、芯片半导体、新材料、环保等行业优质成长性项目,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实现长短结合、产投融合。
上峰水泥表示,公司本次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或子公司直接对标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与其他股权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股权投资等方式,公司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