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共减持不超4.56%股份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 昨日晚间,捷佳伟创(证券代码:300724)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蒋婉同、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伟业”)、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兴远业”)、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兴伟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其中,持捷佳伟创股份10,675,3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7%)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蒋婉同计划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2月2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75,3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7%)。
合计持有捷佳伟创股份5,17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恒兴伟业、弘兴远业、鼎兴伟业计划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2月2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7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
公告显示,上述股东减持的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将视市场价格确定。
经计算,上述股东合计计划减持不超过15,851,5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6%。
捷佳伟创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余仲、左国军和梁美珍,梁美珍女儿蒋婉同、余仲实际控制的恒兴伟业、弘兴远业、鼎兴伟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因此蒋婉同、恒兴伟业、弘兴远业、鼎兴伟业合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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