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315|美丽屋的长租陷阱:租客被强制7天内搬走涉霸王条款,门锁被撬1个月不处理
合同未到期却因房主要卖房被强制七天内搬走、房屋门锁被撬房管推诿不换……
这些令人恼火的租房经历全部来自南京的李先生。2021年5月28日,其在美丽屋平台租了个次卧,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但2022年1月7日被经纪人通知房子要卖出,限期7天内搬走。
因时间紧张,第二次李先生依旧选择在美丽屋租房,然而他看中的一个房屋被上个租户锁住,美丽屋经纪人找不到钥匙,便直接将锁撬坏,并承诺第二天会上门将锁装好。一个多月过去了,李先生依旧住在无锁的房间内,安全问题无法保障。
而这类问题并非个案,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发现,与美丽屋相关的投诉高达3423条,但投诉处理的完成率仅64%,满意度为三颗星。投诉涉及的内容包括房屋到期不退押金、退租需支付200%违约金、联系不到经纪人、房管不进行服务等。
强行要求租客7日内搬走,租客房屋一个月处无锁状态
据李先生讲述,1月7日,美丽屋经纪人突然通知其租住的这套房子需要退掉,并指出一个星期内所有租客要找好房子搬走。
当李先生提出质疑,甲方违约是否要付违约金时,美丽屋经纪人表示:“不用,和平解约的”。李先生再次提出,并没有要和平解约,美丽屋经纪人则指出,房东和他们也是和平解约。
(图为李先生提供的与美丽屋经纪人聊天记录)
李先生随后查看租房合同发现,针对房屋因产权人发生变更或被法院查封和房屋资产出租人收回房屋导致双方不能履行租约的情形,甲方无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然而,当乙方中途违约则需要支付200%的违约金。
尽管感到不满和愤怒,由于时间紧张且居住地选择空间有限,李先生再次于安居客上租住了美丽屋的房源。但这一次的租房体验依旧不佳。
1月10日,李先生和美丽屋签订新合同。在签合同之前,他所租住的房间被上个租户锁住,美丽屋经纪人承诺撬锁后,第二天会上门将锁装好,于是李先生才答应签署。
1月11日,该经纪人说修锁的师傅上门了,但没有同款锁芯,需要到网上买整体锁。1月14日,经纪人声称虽然买到了锁,但锁买错了装不了。李先生要求其直接换锁,其却以150元以上不给报销为由拖延,并称年后才给报销。
过年回来后,李先生再次要求经纪人换锁,该经纪人却表示不给报销,且不愿出锁钱,并于2月13日告知李先生联系新房管处理问题。
(图为李先生提供与经纪人之间就换锁问题的部分沟通记录)
根据新房管的说法,卧室门锁不在保修范围内,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面对李先生的催问,新房管言语间表现出不耐烦的态度。
(图为李先生提供与新房管间的部分聊天记录)
据李先生讲述,新房管的解决方案是等有其他房源时,将别的房门锁撬了给李先生装上,且并未约定具体时间。这让李先生无法忍受,截至发稿,其在新房已租住一个多月,却依旧每天生活在无锁的环境中。
李先生气愤地表示:“现在天天睡觉没有锁,我出了房间,是否有人进我的房间我也不知道”。
律师:无视甲方违约属于霸王条款,出租人应承担维修义务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毕节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主任姜桢祥,其对美丽屋租房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从李先生第一次租房经历看,其被强制提前退租,且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涉嫌霸王条款。
李先生与美丽屋租房签订的合同第六条规定,“房屋因产权人发生变更或被法院查封和房屋资产出租人收回房屋导致甲乙双方不能履行租约的”,甲方无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同时,明确规定了乙方“中途违约或租赁合同期满不搬离房屋的”需承担第七条中的违约责任。
姜桢祥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该条规定称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据此规定,本案中的租赁合同第六条之约定违背了该原则,显失公平,属于霸王条款。对于霸王条款,租户可以要求撤销。
同时,合同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提前退租需要提前30日告知守约方,并支付200%违约金。事实是,甲方提前7天告知并要求李先生搬离,李先生提出异议后,甲方单方面表示为和平解约。
对此,姜桢祥律师表示,“提前退租需要提前30日告知守约方并支付200%的违约金”这一约定也应当适用于出租人,如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也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甲方作为出租人提前7天告知承租人,要求其搬离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第七条第四款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进一步解释道,该条款与第六条并不冲突,房东如果在租赁合同期内卖房解除租赁合同,其应当向美丽屋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美丽屋需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据李先生讲述,第一套房子的押金和剩余租金的退款目前已全部到账,其中押金部分2月14日才收到,而李先生是1月10日退租的,期间相隔1个月。
至于李先生第二次通过美丽屋租房,遇到门锁损坏而房管迟迟不给解决的问题,姜桢祥律师表示,甲方同样需要承担维修义务。
尽管根据合同中的房屋设施维修详单,卧室门锁并不在甲方维修范围内,但门锁却是甲方为租房而人为撬动损坏,并不适用这一规定。
姜桢祥律师同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规定,因本案中的门锁系出租人损坏,理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根据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两次不愉快的租房经历让李先生愤怒又无奈,因为假若其现在不再继续租住,必然需要支付200%违约金。
针对此种情况,记者咨询了姜桢祥律师,其表示,如因出租人拒绝维修房屋门锁,导致居住该房屋无法保障安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租人强行收取违约金,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向住房租赁监管部门投诉。
投诉平台完成率仅64%,曾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记者发现,李先生在美丽屋租房的遭遇并非个案。在黑猫投诉平台以“美丽屋”为关键词检索发现,与其相关的投诉高达3423条,已完成2195条,完成率仅64%,满意度仅三颗星;涉及的内容包括房屋到期不退押金、退租需支付200%违约金、联系不到经纪人、房管不进行服务等问题。
来自重庆的刘女士多次投诉美丽屋,据其描述,在1月7日退租当天,美丽屋经纪人指出要等15个工作日才能走完退款流程。刘女士再三向其确认,对方承诺月底之前能退房租,结果31日其依旧未收到退款。
南京的张女士则投诉美丽屋存在隔断现象,而且房屋设备老旧,空调、热水器等电器使用时间达10年之久。
类似投诉在微博等平台比比皆是,涉及北京、重庆、南京、青岛等多个城市,美丽屋可谓集结了长租公寓的种种乱象。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搜索发现,美丽屋所属公司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信息高达14条,涉及金额33.4874万元。其中,仅2022年便被执行9次,涉及金额23.979万元。
此外,美丽屋曾在2021年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发稿,履行情况为未履行。2021年11月15日,其还被列为限制消费对象,关联限制消费对象为韩光。
公开资料显示,美丽屋是联优科技旗下的全国性长租公寓品牌,于2015年8月17日成立,主要通过网站和手机APP来提供房屋整租以及合租服务。截至目前,其已开通北京、天津、南京、成都、西安、青岛、昆明、合肥、济南、重庆、贵阳、长沙、福州、苏州、宁波、南昌、南宁等17大城市服务。
记者对比不同平台租房信息发现,相对于头部租房平台,美丽屋的租金价格较低。以北京朝阳区鸿博家园为例,其在美丽屋上的房源价格均在1500-2000元区间内,而在自如平台价格则在2000-2500元之间。
不少租客被美丽屋低廉的价格吸引,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学生群体,由于资金有限,且对租房市场认识不足,容易陷入租房陷阱而深受其害。
姜桢祥律师提醒道,租客在遇到上述类似问题时,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向法院起诉;同时在租房合同签订前,建议先看房屋,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公平的条款,要坚决提出修改意见。
实际上,美丽屋存在的种种问题只是长租公寓行业的一个缩影,除了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监管之外,租客也要学会擦亮眼睛,在租房前做好功课,才能真正租到符合自己心意的“美丽”房屋。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