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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康美药业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债务已100%清偿

2021年12月30日 11:42    来源: 中华网    

  中华网财经12月30日讯,29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经揭阳中院审查,康美药业全部债务已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实现100%清偿。至此,康美药业破产重整以如期实现重整目标结案。 

  2018年,一篇《康美药业盘中跌停,疑似财务问题自爆:现金可疑,人参更可疑》的文章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揭开了一代“药王”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一角。 

  2020年5月13日,因康美药业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和21名责任人作出罚款和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又对负责康美药业财务审计的正中珠江会计所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4月8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向广州中院申请作为五万余名投资者的特别代表人参加诉讼。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广州中院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对这起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虚增货币资金和未按规定披露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正中珠江会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均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经专业机构评估,投资者实际损失为24.59亿元。 

  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瑾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月12日,针对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判决书,责令康美药业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五名责任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11月26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法院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相关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通过的债权人人数比例和债权金额比例均符合法定条件,应予批准。 

  12月23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首单特别代表人判决执行后答投资者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投服中心代表原告方胜诉,52037名投资者共获赔约24.59亿元。 

  财报显示,康美药业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86亿元,同比下降22.3%,实现净亏损10.25亿元,同比收窄56.79%。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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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0 11:42 来源: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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