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控股股东航空工业集团减持1960万股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日讯 昨日晚间,中航沈飞(600760.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2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60.00万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60.00万股。
截至昨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航空工业集团的《关于减持中航沈飞股票的函》。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航空工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5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7%,减持价格区间为71.80元/股-80.15元/股,减持总金额为14.88亿元。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73.11%。其中,航空工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70.04%。
(责任编辑:关婧)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