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天价”赔偿要落实
聚焦康美药业造假案
康美药业案是到目前为止 A 股市场最大的财务造假案,总计造假金额超过 1200 亿元。但就是这样一起财务造假大案,该公司却居然没有因为重大违法而退市,这不能不说是A股市场退市制度的一大遗憾。
皮海洲
继11月12日广州中院一审裁定康美药业赔偿5.2万名投资者24.59亿元投资损失后,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进行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康美药业被判赔偿24.59亿元,公司原董事长马兴田获刑12年,这都是罪有应得。根据证监会调查核实,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累计多计利息收入5.1亿元。同期,康美药业还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8亿元。可以说,康美药业案是到目前为止中国股市最大的一宗财务造假案。因此,对公司及有关当事人予以处罚并赔偿投资者损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而公司原董事长马兴田被判刑12年更是咎由自取。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马兴田伙同他人,违规筹集大量资金,利用实际控制的股票交易账户自买自卖、连续交易,操纵康美药业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致使共计20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30%以上,共计7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50%以上。马兴田还组织、策划、指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披露虚假经营信息;故意隐瞒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16亿余元不予披露。此外,2005年至2012年期间,马兴田为康美药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港币790万元、人民币60万元,康美药业及马兴田均构成了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马兴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赔款是24.59亿元的“天价”赔款,原董事长马兴田12年的刑期,基本上也算是重判。由此体现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逐步走向完善。对于证券市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律的武器终于可以重拳出击,而不再是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毛毛雨”、“挠痒痒”了。尤其是“天价”赔款,不仅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同时也是对股市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惩治,这充分体现出了中国式集体诉讼(也即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巨大威力。
尤其是在“天价”赔款的判决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马兴田不仅要面临12年的刑期,同时还要在“天价”赔款中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对于马兴田来说,罚款、赔偿、判刑,一个都不能少,这就是目前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巨大威力所在。
但就康美药业案的处置来说,却也留下了一个遗憾。康美药业案是到目前为止A股市场最大的财务造假案,总计造假金额超过1200亿元,与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相比,其他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只是小巫见大巫。也正因如此,对于康美药业案,证监会的认定是,康美药业公司连续3年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就是这样一起财务造假大案,该公司却居然没有因为重大违法而退市,这不能不说是A股市场退市制度的一大遗憾。它所暴露出来的是退市制度所存在的漏洞。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漏洞到目前为止仍然还没有封堵上。
当然,对于康美药业案,投资者还有一个巨大的期盼。那就是将“天价”赔款落到实处。虽然法院作出了24.59亿元的赔偿判决,虽然马兴田判刑12年也大快人心,但对于康美药业的投资者来说,把赔偿落实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当然,目前的判决只是一审判决,康美药业方面还可以提起二审。但投资者最终的胜诉是不会改变的。因此,如何把“天价”赔偿落实下来,让投资者切实得到赔偿,这才是关键所在。否则,如果“天价”赔偿被打折,那么“天价”赔偿判决的意义也就要随之而打折了。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