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家注册制拟IPO企业撤单 监管压实中介责任
《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交易所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已有77家注册制下排队IPO企业因撤回申请而终止审核,涉及31家保荐机构。在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监管层态度十分明确,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监管机构近期在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方面动作频频,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成效。
春节后45家企业撤回IPO申请
4月6日,上交所上市委发布公告称,终止对芬尼科技、环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稍早之前的4月2日晚间,上交所公告,因京东数科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将终止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
今年以来,已有77家注册制下排队IPO企业因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而终止审核。《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沪深交易所披露的IPO发审信息统计发现,截至4月7日发稿时,创业板年内终止审核的企业有49家,其中因撤回而终止的有45家;科创板年内终止审核的企业有34家,其中因撤回而终止的有32家。
从时间上看,春节后撤回数量较多。交易所数据显示,有45家企业终止审查时间为2月18日以后,占比近六成。其中,创业板有24家,科创板有21家。仅2月24日一天就有7家企业终止审查。
市场普遍认为,春节前后企业集中撤回IPO申请与证监会启动现场检查工作有关。还有业内人士指出,近期密集撤单也与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欺诈发行与中介机构配合造假处罚上限增加有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此前就IPO申报企业情况答记者问时曾表示,近年来,证监会科学合理保持IPO常态化,特别是注册制改革后,证监会着力提高审核透明度和效率,目前科创板、创业板审核注册平均周期已经大幅缩减到五个多月。今年以来,IPO保持了常态化发行,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松。
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被“重点关注”
从保荐机构参与情况看,上述77家公司IPO涉及31家保荐机构。其中,中信证券参与保荐的项目有10个,撤单数量居首;此外,民生证券参与的保荐项目有6个;中信建投、国泰君安和华泰联合分别有5个;招商证券、海通证券和国信证券分别有4个。审计机构方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项目数量分别有14个,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8个,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有7个。
“正如监管层所言,从核准制到注册制,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角色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首要目标是提高发行人上市的‘可批性’,而现在则是要保证发行人的‘可投性’,要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有价值的标的,这对‘看门人’的要求更高了。”一位投行人士指出。
综合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来看,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是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从目前情况看,不少中介机构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在‘穿新鞋走老路’。”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强调,正在做进一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
4月6日晚间,证监会集中公布了29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涉及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金证券、东方证券、五矿证券等10余家券商。其中,券商违规行为多集中于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等。相关业务负责人也被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处罚。
从近期IPO问询动向来看,针对保荐机构执业质量等问题在问询中被提到了重要位置。如昆山国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第一轮问询中,首个问题就是保荐机构执业质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两轮问询也都提到保荐机构执业质量。
复旦大学中国金融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泛海国际金融学院教授施东辉认为,注册制试点以来,当前中介机构在核查验证拟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在发挥“看门人”职责的把关意识和责任能力方面,距离注册制和发行市场化的内在要求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高度市场化的注册制需要一整套为其保驾护航的制度体系,包括归位尽责的中介机构、规范成熟的机构投资者、畅通便利的退市渠道,以及对欺诈上市等违法行为一究到底的法律诉讼机制和行政执法机制。”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