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创新体系 写进“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
主持人孙华:日前,“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公布,文中“金融”成为高频词之一,共出现63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今日本报记者采访专家学者,围绕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和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两方面,就金融如何释放能量助力经济发展进行探讨。
本报记者 昌校宇
如何发挥好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中的助推器作用,是市场各方较关心的话题之一。此次提请全国两会审查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地已采取多种金融政策支持创新体系发展,成效可观。
譬如,安徽省2017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金融和资本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提升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平台服务功能、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五个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近年来,安徽省科技创新的崛起与这些金融政策关系密切。深圳市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政策也助推了深圳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前沿区域之一。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地积极推出金融政策支持创新体系发展,政策效应明显。首先,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强,各地纷纷出台对科技企业的精准金融支持,一是制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具体名录,对名录中的企业给予更多贷款补贴等金融支持;二是对各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产业化项目等提供低息贷款。其次,通过市场化的政策引导,加深金融对科技产业的触达。各地积极探索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高知识产权的抵押物价值,消除银行对科技企业金融支持的痛点,并通过科创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构建科技融资导向的多层级资本市场体系。
田利辉认为,“精心设计、认真落实的地方金融政策能够有效支持创新体系形成。希望地方政府在十四五期间能够通过金融政策因地制宜的设计和坚定不移的执行,形成各具特色的地方创新体系。”
谈及科技金融产品的发展方向及接下来如何更好地服务创新体系发展?田利辉分析称,科技金融可以通过投贷联动、科技保险、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股权众筹等形成种类丰富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推动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参与科技创新。而且,科技金融产品可以更好地设计和推广,解决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推动科技企业服务科技前沿、普惠扶贫和绿色发展。
田利辉进一步介绍,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发展不仅需要市场化的金融产品,而且需要更好地开展市场化的制度创新,从而打通创新体系循环中的堵点。其中,如何设计、支持以及实现产学研一体化是创新体系内循环的关键,如何更顺畅地开展学术协作和科技交流是形成外循环的抓手,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循环发展中大有可为。
“有效创新体系发展不仅需要方向明晰,而且需要创研环境。”田利辉认为,有关部门应该认真思索金融支持创新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优化科创企业营商环境的工作,切实提升科研人员和科创工作者的创新研究氛围。
在陶金看来,首先,金融科技的发展将加快,近年来金融业自身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增强了金融业服务科技产业和企业融资的能力,通过大数据、物联网、5G等金融科技使得资本识别高质量科技企业的经营预期和融资需求加强。其次,知识产权的定价和确权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更加深度地对接金融和产业两大层面。第三,在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贷款的激励约束机制基础上,可在货币政策体系中增加对科技产业领域的支持,有必要考虑宏观审慎管理在科技企业支持方面调整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