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旗下公司二人犯贪污罪被判刑,侵吞公共财物金额近40万元!钾肥之王去年巨亏458亿
近日,一份刑事判决书将盐湖股份(现简称:*ST盐湖)旗下公司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科锂业)程某在担任蓝科锂业综合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张某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二上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公之于众。
刑事判决书显示,主要犯罪事实有: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程某负责蓝科锂业综合部全面工作,期间,伙同时任后勤管理员的某,在明知食堂资金管理需经盐湖集团财务监管的情况下,以隐瞒外部人员就餐收入,伪造财务账目的方式,将食堂收入259591.5元人民币截留,后又通过虚开票据增加支出的形式套取食堂伙食费人民币133964元。共计截留、套取国有资产393555.5元。
对此,法院二审判决认为,上诉人程新庄在担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子公司的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上诉人张贵城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二上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上诉人程新庄、张贵城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二审审查意见成立,予以支持。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根据裁判文书网内容显示,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蓝科锂业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天眼查显示,公司的股东信息如下:
而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证券简称:盐湖股份。现简称:*ST盐湖。股票代码:000792)。盐湖股份是我国钾肥工业龙头企业,头顶“钾肥之王”桂冠,一度是资本市场的宠儿,市值超千亿元。资料显示,成立于1997年的盐湖股份,是一家老牌国企,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拥有中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氯化钾和盐湖资源,还有其他的业务包括水泥生产以及酒店业务等。而氯化钾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收入为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核心部分。
4月14日,*ST盐湖发布业绩快报,公司201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7.53亿元,同比增长10.41%,化学制品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13亿元,同比下降1229.21%。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公司称主要亏损原因报告期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根据经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推进重整进程,对公司化工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及所持对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的全部股权、应收债权,所持对控股子公司海纳化工的全部股权、应收债权(前述拟处置资产统称“盐湖股份资产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予以变现处置。目前公司管理人已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了盐湖股份资产包的处置。因处置上述盐湖股份资产包预计产生的损失对利润的影响金额约417.35亿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为准)。
(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