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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年报遭问询:子公司财务人员涉嫌贪污1.5亿元

2020年04月15日 15:4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 昨日,上交所对天津港(600717.SH)下发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天津港补充披露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信息披露、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等事项。

  3月24日晚间,天津港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85亿元,同比减少1.3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2亿元,同比增长1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3亿元,同比增长14.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2亿元,同比减少4.78%。

  同日,天津港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焦炭码头公司一名财务人员涉嫌贪污公款1.54亿元人民币。该财务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属地监察机关立案,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公司全力配合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和涉案款物追缴工作。截至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之中。

  天津港称,该事项造成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6790万元。同时导致公司需对2016年度到2018年度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2016年至2018年归母净利润分别减少460万元、1765万元、6375万元。

  上交所要求天津港补充披露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自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内控是否健全,并补充披露自查情况及采取的整改措施;补充披露后续完善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及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

  以下为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0】0351号

  关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85亿元,同比下降1.34%,实现归母净利润6.02亿元,同比增长12.16%。分季度来看,公司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8.18亿元、31.38亿元、34.68亿元、34.60亿元,而分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7亿元、2.58亿元、2.22亿元、-421.85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5亿元、2.02亿元、2.47亿元、-132.53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分别为5.10亿元、6.03亿元、4.87亿元、2.61亿元,公司第四季度财务数据与前三季度具有差异。请公司:(1)结合行业特征、公司经营情况、结算政策、历年各季度业绩波动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各季度营业收入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收入政策,分析说明经营现金流产生上述波动且与营业收入趋势不匹配的原因。

  2.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装卸和销售,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47.73%和41.64%。其中装卸业务毛利率近年来持续下滑,并且在装卸业务整体毛利率为32.45%的情况下,多家从事装卸业务的子公司净利润为负。公司销售业务毛利率为2.40%。请公司:(1)补充说明公司装卸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装卸业务子公司所处港口区域、竞争格局、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分析重要子公司业绩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说明从事装卸业务的同时,开展较大规模销售业务的背景和主要考虑,并说明销售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4)列表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装卸和销售业务毛利率水平方面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二、关于财务信息披露

  3.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3.24亿元,短期借款10.6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94亿元,长期借款60.14亿元,有息负债占货币资金比重为212.14%。2019年公司利息支出4.25亿元,占净利润的70.61%,同时利息收入为6285.77万元。请公司:(1)合公司经营模式和业务规模,说明货币资金余额较高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日均货币资金以及货币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3)补充披露主要有息负债的详细情况,包括债务类型、债务金额、利息、到期期限、偿付安排等;(4)结合公司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未来债务偿还安排,是具备足够债务偿付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5)补充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高额利息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4.年报披露,公司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期末余额为33.39亿元,利息收入3952.69万元,贷款期末余额为35.43亿元,利息支出1.62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明细情况,包括月度存贷款余额、存贷款用途、存贷金额、期限、利息金额和利率;(2)结合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情况,比较说明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是否公允;(3)补充说明公司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大额存贷款并承担大额利息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5.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2.4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26%,其中前五名预付款项金额合计占比83.27%。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名预付款对象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金额、形成时间、上年同期采购金额、是否逾期、未发货原因,以及预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说明报告期内预付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6.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16.55亿元,应收款项融资5.22亿元,合计占营业收入的16.89%。请公司:(1)补充披露主要应收账款明细,包括欠款方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原因、是否逾期、坏账计提情况等;(2)补充说明应收款项融资的背书情况、终止确认条件、相关会计处理;(3)结合同行业情况,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7.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研发费用1.17亿元,近年来研发费用基本维持在1-2亿元。请公司:(1)结合研发总体情况、研发模式、研发成果,说明成果转化情况和对公司主要业务毛利率的影响;(2)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明细及合理性。

  8.年报披露,公司存货2.15亿元,公司销售业务营业收入53.65亿元,公司业务体量和存货规模差距较大,请公司结合存货周转率、销售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存货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9.年报披露,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6亿元,其中“其他”2.37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7亿元,其中“其他”3.78亿元。请公司具体列示“其他”的内容、金额及主要交易对方的情况。

  三、关于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关于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关于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10.公告披露,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涉嫌贪污公款1.539亿元,造成公司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6790万元,同时导致公司需对2016年度到2018年度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2016年至2018年归母净利润分别减少460万元、1765万元、6375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2)自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内控是否健全,并补充披露自查情况及采取的整改措施;(3)补充披露后续完善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及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3-9发表意见。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进行披露,并于2020年4月22日之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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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年报遭问询:子公司财务人员涉嫌贪污1.5亿元

2020-04-15 15: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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