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金刚石业绩变脸亏损51亿 董事长郭留希等收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 昨日,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下发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显示,豫金刚石(300064.SZ)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决定,2020年1月18日,豫金刚石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743.80万元至9634.00万元。2月29日,豫金刚石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8040.34万元。4月3日,豫金刚石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9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15,149.70万元。豫金刚石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豫金刚石董事长郭留希、财务总监刘国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豫金刚石及郭留希、刘国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 责令改正;
(二) 监管谈话;
(三) 出具警示函;
(四) 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五)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 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刘国炎:
2020年1月18日,你公司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743.80万元至9,634.00万元。2月29日,你公司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8,040.34万元。4月3日,你公司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9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15,149.70万元。你公司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郭留希、财务总监刘国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及郭留希、刘国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河南证监局
2020年4月7日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