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2020股市 > 股市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承德露露状告前董事长、总经理索赔1.08亿 就商标纠纷反击汕头露露

2020年04月08日 07:33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李诗琪 每经编辑 张海妮

  作为一款畅销多年的国民饮料,在“露露杏仁露”的背后,围绕其商标使用权的纷争已持续多年。上市公司承德露露(000848,SZ)与其关联企业霖霖集团(由露露集团更名而来),以及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的诉讼战也出现了新的进展。

  承德露露4月6日下午披露,公司起诉前任董事长王宝林、前任董事兼总经理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公司称,二被告在职期间以承德露露的名义,与霖霖集团、汕头露露等秘密签署《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向霖霖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汕头露露公司51%股权。承德露露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关联交易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此外,二被告还擅自授予汕头露露有关“露露”无限期的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等。

  这一起诉似乎是承德露露对汕头露露的一次反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汕头露露曾在2018年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而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上述《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有效,汕头露露使用“露露杏仁露”这一商标系合法行为。

  显然,有关露露商标的使用权情况并未因此前汕头露露的胜诉而尘埃落定,由于承德露露对其前董事长的起诉,露露商标纠纷再引关注。

  索赔上亿

  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露露杏仁露实在是一款再熟悉不过的饮料。殊不知,围绕着这瓶小小的饮料,其商标权和市场纷争已持续多年。

  1997年10月17日,霖霖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承德露露,同年11月,承德露露登陆深交所。经历了股份所有制改造和多次股权变迁,截至目前,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以40.68%的持股,成为承德露露的直接控股股东,而霖霖集团已不再持有承德露露股份。

  据承德露露此前公告,在公司进行国有股回购及股权分置改革后,以3.01亿元受让了霖霖集团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眼下,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的纷争焦点也集中在了这份知识产权之上。

  据承德露露最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关于公司诉王宝林、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1997年至2010年,王宝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秋敏1997年至2014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任公司副董事长。

  承德露露表示,上述二名被告利用担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任职期间曾以承德露露名义,秘密与关联企业霖霖集团、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飞达)签订《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直接损害了公司及其投资人的利益。

  在承德露露看来,两名被告并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便以“零元”对价向霖霖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汕头露露51%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地位;另一方面,王宝林、王秋敏亦擅自决定放弃霖霖集团对汕头露露平价增资的机会,从而使得香港飞达企业以85%的持股比例控制汕头露露。

  此外,承德露露还称,王宝林、王秋敏还以不公平、不合理的价格条件授予汕头露露无限期的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给予汕头露露以“露露”字号作为企业名称的权利,并擅自分割铁罐装露露杏仁露饮料的零售市场,把长江以南八个省份的市场永久分割给汕头露露,禁止上市公司进入,使得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进行同业竞争。

  在诉讼请求方面,承德露露希望确认二被告以公司名义秘密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处置公司股权和知识产权以及分割市场等行为构成公司董事实施的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并赔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

  法院曾认定备忘文件有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由承德露露提起的相关诉讼虽已被法院受理,但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尚未确定。不过,在承德露露提起诉讼之前,其与汕头露露的诉讼纠纷已持续多时,汕头露露一度占据上风。

  实际上,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一度具有紧密的亲缘关系。在承德露露重组上市前的1995年,霖霖集团与香港飞达共同成立合资企业汕头露露,以加快开发和拓展南方市场。在承德露露上市之后,汕头露露一度是承德露露的控股子公司,但因其生产规模较小、业绩亏损等原因,2001年被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此后,承德露露便与汕头露露形成委托生产的关联关系。

  按照承德露露的披露,2015年,公司便停止了委托汕头露露加工任何“露露”牌杏仁露产品,可后者仍擅自生产销售。而同年,承德露露称意外获得两份文件,即上述《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签署方为霖霖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

  按照这两份文件,汕头露露可有偿使用承德露露所有的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汕头露露对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此外,文件还规定了汕头露露生产和销售的马口铁三片罐装型“露露”牌杏仁露的独家市场为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云南、贵州和湖南。

  2018年,汕头露露正式针对上述《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的有效性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而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的二审判决,以上两份文件被认定有效。

  判决结果要求承德露露履行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并将许可原告使用的多项注册商标的事项进行公告并依法办理相关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手续。但对于上述判决结果,承德露露称,将依法申请再审。

  事件的后续便是,除了承德露露对其前任高管提起的起诉,作为承德露露的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还在不久前对霖霖集团、汕头露露和香港飞达发起诉讼。不难看出,承德露露一方仍在尽力争取以上两份备忘文件无效的最终结果,这场漫长的诉讼战尚未见分晓。

  截至4月7日收盘,承德露露报7.16元/股,上涨3.37%。

(责任编辑:蒋柠潞)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闂備胶枪缁绘劙宕㈤弽顐ュС妞ゆ帒鍊荤壕濂哥叓閸ャ劍鈷掗柕鍫濈秺閺岋繝宕橀敃鈧崝婊冣攽椤斿搫鈧鍒掗崼銉︽櫢闁跨噦鎷� 闂備焦瀵ч崘濠氬箯閿燂拷 闂備胶枪缁绘劙宕㈤弽顐ュС妞ゆ帊鑳堕埢鏃€銇勯幘璺轰沪缂佸倸娲ㄧ槐鎾存媴閸濄儳顔夌紓浣风濠€杈╂閺冨牊鏅搁柨鐕傛嫹 闂備焦瀵ч崘濠氬箯閿燂拷 缂傚倸鍊搁崯顖炲垂瑜版帗鍋熸い鏍ㄧ☉缁剁偟鎲稿畝鈧懞閬嶅Ω瑜庢刊濂告煥閻曞倹瀚� 闂備焦瀵ч崘濠氬箯閿燂拷 缂傚倸鍊搁崯顖炲垂瑜版帗鍋熸い鏍ㄧ矋鐎氭碍鎱ㄥΟ鍝勫笭缂侇噯鎷� 闂備焦瀵ч崘濠氬箯閿燂拷 闂備胶绮〃鍛存偋婵犲倴缂氶柛顐ゅ枔閻濆爼鏌eΔ鈧悧濠囷綖閿燂拷 闂備焦瀵ч崘濠氬箯閿燂拷 濠电偛鐡ㄧ划宥囨暜閻斿摜顩烽柛顐犲灮绾鹃箖鏌熸潏鍓хУ婵炲吋甯¢弻娑橆潩閻撳骸鈷夋繝纰樻閸欏啴骞嗛崟顖f晩闁兼亽鍎抽悿鈧梻浣告啞閺嬧偓闁靛牆鎳忛鍥倵閸偅绶叉い鎴濇嚇瀹曪綁寮撮悩鍨紡闂佽法鍣﹂幏锟� 闂備焦瀵ч崘濠氬箯閿燂拷 婵°倗濮烽崑娑㈡倶濠靛绠熼柨鐔哄Т鐎氬鈧箍鍎遍幊搴綖閿燂拷 闂備焦瀵ч崘濠氬箯閿燂拷 闂備礁鎲¢悷銉╊敄閸℃稑纾块煫鍥ㄧ⊕閻擄綁鏌i幇闈涘濠㈣鎷� 闂備焦瀵ч崘濠氬箯閿燂拷 缂傚倷绀佹晶鑺ョ箾閳ь剟鏌℃担闈╄含闁哄苯娲、娆戠磼閵忕姵鏆�
缂傚倸鍊风粈浣烘崲閹寸姷鐭堢憸鐗堝笒缁秹鏌曟径娑氱暠鐞氭岸姊虹涵鍛牚闁稿孩澹嗙划顓㈡偄閸忓皷鎸呴梺绯曞墲椤ㄥ棛绮堢€n偆绠惧璺侯儐缁€鈧紓浣界堪閸庢煡濡甸崟顑惧亝闁告劏鏅槐顏堟⒑閹稿骸鍠曢柟鍑ゆ嫹闂備礁鎲¢悧妤呭Φ閻愬搫瑙︽い鎰╁€栭弳婊堟煕瀹€鈧崑鐐哄闯閻戣姤鍋i柛銉戝嫭鍎撶紓浣界堪閸庢娊寮鈧畷鐓庘堪閸涱垱顓婚梻浣告啞閺岋繝宕滃┑鍥ㄦ珷闁跨噦鎷�    濠电偞鍨堕幖鈺呭储閻撳篃鐟拔旈崘顏嗭紲闂婎偄娲﹀濠氬Χ閸︻厾纾介柛鎰ㄦ櫅閻忥妇鐥鈩冪【妞ゆ洏鍎抽埀顒婄秵閸犳捇鍩€椤掍礁濮嶆慨濠傤煼椤㈡岸宕卞▎鎴犲炊闂備礁鎲¢悧妤呭Φ閻愬搫瑙︽い鎰剁畱缁€鍡樻叏濮楀棗澧撮柟鍓插墰閳ь剙鐏氬姗€顢栭崨顖滅當闁逞屽墮闇夋繝濠傚枤閸庡繐鈹戦鎯ф灈妤犵偛绉归崺鈧柨鐕傛嫹
濠电偞鍨堕幖鈺呭储閻撳篃鐟拔旈崘顏嗭紲闂婎偄娲﹀濠氬Χ閸︻厾纾介柛鎰鐎氾拷 闂備胶绮〃鍛存偋婵犲倴缂氶柛顐犲劚缁犮儵鏌嶈閸撶喎顕i悽鍛婃櫢闁跨噦鎷�  濠电偛鐡ㄧ划宥囨暜閻斿摜顩烽柛顐犲灮绾鹃箖鏌熺€电ǹ浠﹂柣鎾亾闂傚倸鍊搁崐浠嬵敊婵犲啰鈹嶅┑鐘叉搐缁犳帗銇勯弽銊р姇缂佺姵鐩弻娑㈠棘閸涱偄鈧倝宕崨瀛樼厱婵炲棙锚閻忋儵鏌i敂鍏煎(10120170008)   缂傚倸鍊搁崯顖炲垂閸︻厼鍨濋柤鎼佹涧椤曢亶鏌eΟ鎸庣彧閻忓骏绻濋幃宄扳枎韫囨棏妫為梺璇″灠椤︾敻骞婇悙鍝勭<婵犲﹤瀚悰銉╂煟閻樿精鍏岄弸顏嗘喐閹峰苯鐨洪柟椋庡█閺佹捇鏁撻敓锟�(0107190)  濠电偛鐡ㄧ划搴ㄥ箖娓氱櫃濠电姰鍨奸鎰板箯閿燂拷18036557闂備礁鎲¢悷閬嶅箯閿燂拷

濠电偛鐡ㄧ划鐘诲礈濞嗘挸鐭楅柡鍥╁Х绾鹃箖鏌熺€涙ḿ绠橀柡鍡樻煥椤法鎷嬬憴鍕伓 11010202009785闂備礁鎲¢悷閬嶅箯閿燂拷

承德露露状告前董事长、总经理索赔1.08亿 就商标纠纷反击汕头露露

2020-04-08 07:3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李诗琪 每经编辑 张海妮

  作为一款畅销多年的国民饮料,在“露露杏仁露”的背后,围绕其商标使用权的纷争已持续多年。上市公司承德露露(000848,SZ)与其关联企业霖霖集团(由露露集团更名而来),以及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的诉讼战也出现了新的进展。

  承德露露4月6日下午披露,公司起诉前任董事长王宝林、前任董事兼总经理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公司称,二被告在职期间以承德露露的名义,与霖霖集团、汕头露露等秘密签署《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向霖霖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汕头露露公司51%股权。承德露露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关联交易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此外,二被告还擅自授予汕头露露有关“露露”无限期的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等。

  这一起诉似乎是承德露露对汕头露露的一次反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汕头露露曾在2018年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而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上述《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有效,汕头露露使用“露露杏仁露”这一商标系合法行为。

  显然,有关露露商标的使用权情况并未因此前汕头露露的胜诉而尘埃落定,由于承德露露对其前董事长的起诉,露露商标纠纷再引关注。

  索赔上亿

  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露露杏仁露实在是一款再熟悉不过的饮料。殊不知,围绕着这瓶小小的饮料,其商标权和市场纷争已持续多年。

  1997年10月17日,霖霖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承德露露,同年11月,承德露露登陆深交所。经历了股份所有制改造和多次股权变迁,截至目前,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以40.68%的持股,成为承德露露的直接控股股东,而霖霖集团已不再持有承德露露股份。

  据承德露露此前公告,在公司进行国有股回购及股权分置改革后,以3.01亿元受让了霖霖集团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眼下,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的纷争焦点也集中在了这份知识产权之上。

  据承德露露最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关于公司诉王宝林、王秋敏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被受理。1997年至2010年,王宝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秋敏1997年至2014年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任公司副董事长。

  承德露露表示,上述二名被告利用担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任职期间曾以承德露露名义,秘密与关联企业霖霖集团、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飞达)签订《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直接损害了公司及其投资人的利益。

  在承德露露看来,两名被告并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便以“零元”对价向霖霖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汕头露露51%股权及实际控制人地位;另一方面,王宝林、王秋敏亦擅自决定放弃霖霖集团对汕头露露平价增资的机会,从而使得香港飞达企业以85%的持股比例控制汕头露露。

  此外,承德露露还称,王宝林、王秋敏还以不公平、不合理的价格条件授予汕头露露无限期的商标、专利许可使用权,给予汕头露露以“露露”字号作为企业名称的权利,并擅自分割铁罐装露露杏仁露饮料的零售市场,把长江以南八个省份的市场永久分割给汕头露露,禁止上市公司进入,使得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进行同业竞争。

  在诉讼请求方面,承德露露希望确认二被告以公司名义秘密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处置公司股权和知识产权以及分割市场等行为构成公司董事实施的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并赔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

  法院曾认定备忘文件有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由承德露露提起的相关诉讼虽已被法院受理,但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尚未确定。不过,在承德露露提起诉讼之前,其与汕头露露的诉讼纠纷已持续多时,汕头露露一度占据上风。

  实际上,承德露露和汕头露露一度具有紧密的亲缘关系。在承德露露重组上市前的1995年,霖霖集团与香港飞达共同成立合资企业汕头露露,以加快开发和拓展南方市场。在承德露露上市之后,汕头露露一度是承德露露的控股子公司,但因其生产规模较小、业绩亏损等原因,2001年被剥离出上市公司体系。此后,承德露露便与汕头露露形成委托生产的关联关系。

  按照承德露露的披露,2015年,公司便停止了委托汕头露露加工任何“露露”牌杏仁露产品,可后者仍擅自生产销售。而同年,承德露露称意外获得两份文件,即上述《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签署方为霖霖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及香港飞达。

  按照这两份文件,汕头露露可有偿使用承德露露所有的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汕头露露对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此外,文件还规定了汕头露露生产和销售的马口铁三片罐装型“露露”牌杏仁露的独家市场为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云南、贵州和湖南。

  2018年,汕头露露正式针对上述《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的有效性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而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的二审判决,以上两份文件被认定有效。

  判决结果要求承德露露履行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并将许可原告使用的多项注册商标的事项进行公告并依法办理相关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手续。但对于上述判决结果,承德露露称,将依法申请再审。

  事件的后续便是,除了承德露露对其前任高管提起的起诉,作为承德露露的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还在不久前对霖霖集团、汕头露露和香港飞达发起诉讼。不难看出,承德露露一方仍在尽力争取以上两份备忘文件无效的最终结果,这场漫长的诉讼战尚未见分晓。

  截至4月7日收盘,承德露露报7.16元/股,上涨3.37%。

(责任编辑:蒋柠潞)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