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新规”满月 3家公司拟“A拆A” 中国铁建和上海电气选择子公司科创板上市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发布已经满月。《证券日报》记者经过梳理后注意到,目前已经有3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决定分拆子公司在A股市场上市。其中,中国铁建和上海电气拟分拆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上海建工拟分拆子公司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具体看,根据中国铁建发布的预案,拟分拆子公司铁建重工到科创板上市。铁建重工为公司下属公司,从事掘进机装备、轨道交通设备和特种专业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中国铁建称,本次分拆将进一步巩固铁建重工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将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上海电气拟将控股子公司电气风电分拆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希望通过本次分拆,将电气风电打造成为公司下属独立风电核心业务上市平台。通过科创板上市,加大对风电产业核心技术的进一步投入,实现做大做强风电业务板块,增强风电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畅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宝晓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分拆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公司理顺业务架构,拓宽融资渠道,获得合理估值,完善激励机制,对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对此,她进一步解释称:首先,上市公司分拆出来的子公司资产具有科创属性,主要是涉足高精尖、高科技和高新产业,是为科创板量身定制的科创企业;其次,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具有较强的开创性和突破性,突出了科创定位,前述企业属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第三,科创板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允许未盈利、特殊股权结构的红筹等类型企业发行上市,基础制度更加市场化,相关制度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
“未来多层次资本市场将为分拆上市提供更多的展示舞台。”宝晓辉说,同时,分拆上市有利于优质创新企业的独立发展,获得更加理想的市场估值,体现了科创板的包容性。对于盈利较好的公司,有望在分拆上市中受益。
为保障上市公司分拆后具备独立上市地位,《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七方面条件。其中,盈利能力方面,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中国铁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分别约为129.29亿元、147.71亿元、166.95亿元;上海电气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13.85亿元、16.97亿元以及19.01亿元。
对于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科创板上市,联储证券温州营业部总经理胡晓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2019年8月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之后,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热情持续高涨,这为上市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加大创新投入打通了退出通道。
“此举最大的意义是发挥了上市公司‘孵化器’作用,对于科创板而言,继直接上市、新三板摘牌后申请到科创板上市后,增加了一个新的项目来源。”胡晓辉说。
值得关注的是,自《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发布以来,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是否会分拆子公司上市也是格外关注,在相关平台上频频提问,而被点名的上市公司对此也纷纷予以回应。比如,绿地控股2019年12月16日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已在研究分拆上市相关政策;2020年1月8日表示,已对分拆上市相关政策进行了研究,但目前尚无具体的分拆上市计划。
此外,有上市公司表示,“如有成熟的分拆计划和方案,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将视政策条件、可行性、公司整体规划等具体情况而定”。但是,更多的上市公司以“对政策进行了研究、梳理”来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或者直接回答“没有相关计划”。
“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去科创板上市,便于子公司独立管理运营和再融资,上市后从研发投入、股权激励等多个角度更便捷,加大投入实现做大做强。”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述操作,首先要看子公司是否满足科创板上市条件,也要注意审核方式与主板不同。此外,上市后,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对研发投入和股权激励的门槛要求与主板有所差异,这一操作有利于总公司的资产总量增值,但最终是要体现分拆的子公司在科创领域的成长性得以更好地发挥。
胡晓辉表示,上市公司在积极地推动分拆子公司上科创板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明确分拆上市企业的科技属性是否清晰准确,与母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交叉业务不清,上下游业务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调节,以及拟分拆上科创板企业的成长性、独立性等,都要特别关注与考虑。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