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投吃警示函 未经证监会批准间接控股湖南投资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5号)显示,经查,2019年7月10日,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投资”,000548.SZ)收到控股股东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集团”)来函,告知环路集团控股股东已由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市国投”),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长沙市国投持有环路集团100%股权。环路集团持有湖南投资31.32%股份,长沙市国投间接取得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长沙市国投在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要约收购豁免批准下,完成对环路集团股权划转事宜,直至8月31日才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等。
长沙市国投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长沙市国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长沙市国投应当引以为戒,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长沙市国投成立于2016年6月16日,注册资本50亿人民币,为当地国资委监管,刘剑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湖南投资成立于1992年11月8日,注册资本4.99亿元,于1993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刘林平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截至2019年9月30日,环路集团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61亿股,持股比例32.31%;环路集团成立于1997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5.37亿元,刘林平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该公司为长沙市国投全资子公司。
湖南投资于2019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显示,根据《长沙市国资委关于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长国资产权[2019]93号),长沙市国资委已与市国投集团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环路集团的100%股份整体无偿划转给市国投集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委托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之日起3日内公告其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收购人未取得豁免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决定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并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 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5号
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投资”)收到控股股东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集团”)来函,告知环路集团控股股东已由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你公司,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你公司持有环路集团100%股权。环路集团持有湖南投资31.32%股份,你公司间接取得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你公司在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要约收购豁免批准下,完成对环路集团股权划转事宜,直至8月31日才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等。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引以为戒,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湖南证监局
2019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孙辰炜)
延伸阅读
|
|
濞戞搩鍘煎ù妤冪磼韫囨梻銈圭紓鍐╁灩婢ф寮堕崘銊ユ尋闁稿繐绉烽惌妤佺珶閻楀牊顫栭柨娑虫嫹 1闁靛棔绀侀崵鎺楀嫉椤掑倻绉规繛澶堝妽濡叉垿鍨惧⿰鍕檷婵犙勫姧缁辩増绋夐鐐寸缂備礁绻戠粊鍦磾閹存柡鍋撻敓锟� 闁瑰瓨鐗戦埀顒佺矋濞奸潧鈹冮幇鍓佺獥缂備礁绻戠粊褰掑籍閵夛箑袚-濞戞搩鍘煎ù妤冪磼韫囨梻銈圭紓鍐╁灍閳ь剚绻勫▓鎴﹀箥閳ь剟寮垫径澶岀▕闁告繀绶ょ槐婵嬫偋閸喐缍€闁秆冩搐閻ɑ绂嶉敓锟� 闁靛棌鍋� 濞戞搩鍘煎ù妤冪磼韫囨梻銈圭紓鍐╁煀缁辨瑩寮甸鍌滅Ч闁告瑱闄勫﹢浣圭珶閻楀牊顫栭柣銊ュ濞呭孩寰勯弽鐢电闁挎稒绋掑﹢顓犵磼韫囨梹鎷辩紓鍐╁灦瀹稿潡寮堕崘璺ㄧ濞寸姾顔婄紞宥夊础閺囨氨绉撮柛娆忥梗闁叉粍绂嶆潪鎵憹鐎电増顨夊ù鍡樻姜婵劏鍋撴担瑙勫枀缂傚倹鐗楅崹銊︾閵夈儱寰撻悗鐧告嫹 闁靛棌鍋� 闁哄倻鎳撶槐鈩冩媴鐠恒劍鏆忓☉鎾筹龚閸亝鎷呭⿰鍐╂儌闁挎稒绋戦崙锛勭磼韫囧海鐟㈤柡鍫墰缂嶅绮甸崜褑顔夐柣鈺兦归崣褔骞掗崼鐔哥秬濞达綀娉曢弫銈夊础韫囨凹鍞撮柣銊ュ瀹曠喐鎷呭鍛尋濞戞搩浜欏Ч澶愭晬鐏炵晫瀹夋繛澶堝妽閸撴壆鎷犻妷褏鎼煎ù锝嗙矊閹佳勭▔椤撶喐笑闁告熬闄勫﹢锟� 闁靛棌鍋� 闁烩晝枪缁ㄦ煡鎯冮崟顒€鎴块柡澶婂暕婵炲洭鎮介妸鈺傤€欓柛鎺曟硾閿涙劙寮版惔顖滅濞戞挸绉寸欢杈ㄦ交濠靛棗鍐€閻犲洢鍎抽悺鎴︽⒔閹邦剙鐓戝鍦濡叉垿鏁嶇仦鑲╃懍闁革负鍔嶅鍧楀级閸愵厼鐦遍柛銉︽綑閸炲瓨鎷呯捄銊︽殢闁哄啳娉涚花鎻掆枖閵婏附顫栭柍銉︾矋濞奸潧鈹冮幇鍓佺獥濞戞搩鍘煎ù锟� 闁靛棌鍋� 缂備礁绻戠粊鍦磾閹存柡鍋撳┑鍥х仐闁炽儲绮嶅ḿ闈涒攦閹板墎绐楃紓浣哥箲缁佸綊寮妷锕€袚-濞戞搩鍘煎ù妤冪磼韫囨梻銈圭紓鍐╁灍閳ь剚绺块埀顒€鍊界换姘跺矗瀹ュ懎顤呴弶鈺傛緲閿涙劙寮版惔銈傚亾閸滃啰绀夐柡鍫墰缂嶅浜搁崱姘缂佸矁娉涢崣楣冩儎缁嬪灝褰犳繛澶嬫礀缁躲儳鎷归敐鍕床闁靛棴鎷� 2闁靛棔鐒﹀﹢鎵磾閹寸偛顣查柡鍫濐槺濞堟垿宕堕崜褍顣诲ù锝嗙矊閹佳勭▔椤撱劎绀夐柛妤€鍘栨繛鍥р枖閵婏附顫栭柍銉︾矋濞奸潧鈹冮幇鍓佺獥濞戞搩鍘煎ù妤冪磼韫囨梻銈圭紓鍐╁灍閳ь剚绻傚锟�/闁瑰瓨鐗楅悥锝夊嫉婢跺棌鍋撳⿰鈧懙鎴﹀炊閻e瞼鐥呮繛鏉戞捣缂嶏拷(www.ce.cn)闁炽儻鎷� 闁靛棌鍋� 婵ɑ娼欏畵鍐晬鐏炶偐绋绘鐐存构缁楀绂掗敐鍫涒偓鍐嫉椤掑倻绉归悗鐢殿攰椤曟氨绮垫径濠冪闁绘娲g紞鏃堝传娴g兘鐓╅柡鍫濐槼椤斿繘宕i娆戦搨濞存粏妗ㄦ繛鍥偨閵娧勭暠闁哄鍟崺鍕晬濞戞ê鍤掔紓浣哥箣缁楀矂寮甸鍌滅Ч缂佹稑澧界拋鏌ユ儎缁嬪灝褰犻柟鍝勭墛濞煎牊鎷呯捄銊︽殢 闁靛棌鍋� 闁告绻楅鍛存儍閸曨偄绀嬪ù锝呯Т瀵攱绋夐鍐╃溄闁挎稑濂旂划搴ㄥ嫉婢跺缍€闁革负鍔嶅鍧楀级閸愵厼鐦遍柛銉︽綑閸炲瓨鎷呯捄銊︽殢閻犲洢鍎抽悺鎴﹀炊閸撗冾暬濞戞搩鍘藉Σ鎴犳兜椤旇姤鏆堥柡鍕岸閳ь剚绮堥懙鎴﹀炊閻e瞼鐥呮繛鏉戞捣缂嶅鎷嬮幏灞稿亾閸栫えX闁硅棄瀚ч埀顒佺箖閸拷 闁靛棌鍋� 闁炽儲绮庣划鈥趁规惔銏★級闁硅翰鍎抽妵锟�-濞戞搩鍘煎ù妤冪磼韫囨梻銈圭紓鍐╁灱椤斿洭鎳撻崠绀╔闁硅棄瀚ч埀顒佺箘濞堟垿宕堕崜褍顣诲ù锝嗙矊閹佳囨晬鐏炶姤鍎婇柛鎺撶懕缁辨繃绋夐埀顒勫礆閸ワ妇鐟濋柛鎺嗘櫅閹寮稿⿰鍡楁閻炴稑鏈竟娆撳箯閸涱偀鍋撻敓锟� 3闁靛棔绀侀崵鎺楀嫉椤掑倻绉规繛澶堝妽濡诧拷 闁炽儲绮嶅ḿ闈涒攦閹板墎绐梄XX闁挎稑鐗撳ḿ顏呯▔椤撶偞绂囩紓浣哥箲缁佸湱绱旈幋顖滅闁炽儻鎷� 闁汇劌瀚紞鏃堝传娓氬﹦绀夐柛褍娲╁ù鍡樻姜閸婄喎娈伴柛蹇氭硾閻g姵鍒婇幒宥囩Ъ闁挎稑鐭佸ù鍡樻姜閻e本绐楅柣銊ュ濠€顏呯鎼存繄鐐婇梺顐e笚濞诧拷 闁靛棌鍋� 濠㈣埖鐭穱濠囧箒椤栥倗绀夋鐐存构缁楀绂掗敐鍫涒偓鍐嫉椤掑倻绉归悹褏鍋涢幃鎾诲礂閹偊娼庨柣鎰嚀閹锋壆鈧數鎳撻崣楣冩儑閻旈鏉介柟顑棛顦伴悹鎰剁祷閳ь剨鎷� 4闁靛棔绀侀々褔宕堕悩杈╃▕闁告繀绀侀崬瀵糕偓鐟扮畭閳ь兛鑳舵晶妤呭级閸愩劍瀚查柛蹇氭硾閻g娀姊婚鈧。浠嬫閳ь剛鎲版担鍛婂€遍柡鍫墰缂嶅鎳曢弮鍌炲厙闁汇劌瀚哥槐婵堟嫚瀹勭増韬�30闁哄啨鍎遍崬瀛樻交濞戞粠鏀介柕鍡嫹 闁炽儻鎷� 缂傚啯鍨归悵顖炲箑缂佹ɑ绨氶柨娑虫嫹010-81025111 闁哄牆顦崣褎鎷呭⿰鍐╂儌闁绘鐗婂ḿ鍫熺鐎n亞鏉归悹鍥╂焿娴犲牏鍖栨导娆戠獥010-81025135 闂侇収鍠氶鍫ユ晬閿燂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