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回应债权转让延期1年半收款:避免陷入重大危机
8月5日晚间,踩雷“罗静案”的法尔胜(000890,SZ)发布了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7月24日,法尔胜曾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摩山)拟将其对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实业)和第三方(由中诚实业及其实际控制人罗静提供连带担保,以下简称中诚实业相关方)的合计28.99亿元债权,转让给深圳汇金创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创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交易中,汇金创展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款项支付,而这一日期距离标的债权的相关协议签署并生效将近一年半时间。
对此,8月2日,深交所对法尔胜下发关注函。
8月5日,法尔胜回复深交所称,由于中诚实业及其相关方实际控制人罗静涉嫌犯罪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标的债权追索时限无法预估,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特别在交易款项支付完成前完成标的债权的追索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法尔胜表示,“标的债权若未能尽快完成处置,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而“《债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是公司为避免陷入重大危机,保持公司稳定、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权衡考虑后而设定,已是基于公司现状能够争取到的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法尔胜同时认为,“本次交易金额较大,进行分期支付亦符合商业惯例,且分期支付时间不足17个月,也是公司与交易对方反复沟通的成果。因此,前述债权过户和收款安排合情、合理,符合商业逻辑”。
此外,法尔胜在公告中还表示,由于上述标的债权回收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债权存在减值风险,所以上海摩山转让标的债权是处置风险资产的有效手段。上海摩山按照标的债权本金余额向汇金创展转让债权,未因该债权转让行为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法尔胜介绍,根据本次交易的付款安排,公司将陆续收到汇金创展分3期支付的债权交易款项,其中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8亿元;2020年8月8日前再支付12亿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剩余的8.99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法尔胜独立董事也发表意见称,《债权转让协议》的债权过户和收款安排符合商业逻辑、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可以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另外,法尔胜在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称,上海摩山基于上述交易进行相应会计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约1亿元,导致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亏损7000万元至1亿元。
对此,法尔胜在回复公告中表示,公司依据现有客观证据判断此笔保理业务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每经记者 黄鑫磊 每经编辑 梁枭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