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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建设“危险施工”:3个月4起死亡事故 涉千条诉讼百条违规

2019年07月10日 14:23    来源: 北京时间     李洪力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130位。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的消息称,7月2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江都区佳源世纪天城二期B地块21#-32#楼及配电房、设备房、幼儿园项目工程,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2人。其中,建设单位为扬州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中建设集团)。

  据了解,当日15时左右,江苏众烨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2名工人在对24#楼的27层施工升降机加节过程中,西侧吊笼与标准节突然坠落,导致在笼顶进行加节作业的2名操作工(王某,男,46岁,江苏涟水人;朱某,男,48岁,江苏扬州人)突然坠落(坠落高度80米),当场死亡。

  时间财经初步统计发现,苏中建设集团自4月份以来,短短3个月时间已发生第4起事故。此外,苏中建设集团“背负”了百条行政处罚记录、众多违约“前科”。

  据其官网介绍,苏中建设集团成立于1949年2月,1998年12月成立了规范的股份公司,2005年6月改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民营企业。该公司对外宣称,该公司2018年施工总产值618.6亿元,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130位,全国知名的“南通铁军”主力之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时间财经表示,建筑公司频频安全事故,很可能存在改工期的现象,就项目本身来讲,与推进成本控制有关。总之,建筑商在管理运作上还是不成熟的,不成熟导致频频出现安全事故。

  时间财经就近期安全事故拨打苏中建设集团管理部电话,对方以办公室人员开会、不清楚事情为由未做回答。时间财经又将相关问题发送至该公司邮箱,截至发稿,尚无回复。

  事故频发

  在2019年5月,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示2018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名单显示,苏中建设集团在江苏省排名第四,实力不容小觑。

  

  然而苏中建设集团作为一家非上市公司,很难发现其经营状况。但从负面曝光率来看,该公司因各种事故频频出现各大媒体的报道中。

  除了此次事故之外,2019年6月22日,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期迁建工程,发生其他类型事故,死亡1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施工总承包单位是苏中建设集团。

  2019年4月24日,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张地2017-B10-A、B号地块工程,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同样是苏中建设集团。

  时隔3日,2019年4月2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齐齐哈尔公园天下四期工程项目,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死亡2人。该项目建设单位是齐齐哈尔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苏中建设集团。

  从各地的行政处罚似乎可以看出事故频发的一些端倪。今年4月9日,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两个项目的四家施工、监理单位给予停工、诚信扣分、移送执法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暂扣两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作为施工单位的苏中建设集团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济南市住建局处罚文件显示,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深基坑支护专项方案要求组织施工,现场深基坑南侧边坡未进行支护,北侧边坡局部未支护,对其下达了《建筑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限期七日整改。3月26日巡查时发现,现场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基坑北侧仍在施工并继续下挖,锚杆等支护工作明显滞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018年4月19日,山东宁津县住建局对苏中建设集团起重机械存在重大隐患,擅自使用机械设备的行为,罚款1万元。

  另外,2017年5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苏中建设集团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作为恒大时尚慧谷一期总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被罚百余次

  时间财经通过查阅企查查信息发现,苏中建设集团经营情况不容乐观。其中,行政处罚93次,环保处罚9次;所涉及的法律诉讼超过千条,被执行人信息15条。

  在众多法律判决文书中,苏中建设集团存在贷款违约、拖欠工程款的现象。

  据(2018)吉0105民初1130号文件,2018年8月28日,苏中建设集团因没有按约定给付全部货款,被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苏中建设欠原告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货款303.69万元,抵扣布料机款6550元后,尚欠303.03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9.68万元。

  据(2017)沪0117民初3081号文件,2017年5月12日,苏中建设集团因欠付工程款,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苏中建设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云怡防水堵漏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2.74万元,并支付原告工程款的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苏中建设集团持有海安农商行5%的股份,与江苏中洲置业有限公司并列为第一大股东。

  《华夏时报》曾报道,海安农商行两大持股5%的股东之一苏中建设集团在报告期经营不善,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12次列为被强制执行人,自身面临的诉讼、行政处罚、税务处罚、环保处罚等风险多达1383项,被起诉的事项多达八九百项,公司可能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

  另据《江南时报》报道,截至2018年底,苏中建设为海安农商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借款人,贷款余额2亿元,贷款保证方式为保证。安农商行表示,苏中建设是江苏省知名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对苏中建设发放贷款符合信贷审批要求。

  严跃进表示,从青岛地铁事件可以看出,在建筑行业普遍存在挂靠、转包等违规现象,直接导致背后的责任认定更加复杂。企业单纯资质认证上满足监管条件,但实际情况来讲,通过挂靠、转包等违规操作后,直接导致缩短工期、工程质量下滑、事故频发。因此,建筑建筑工程企业必须严格把控工程质量才能长久生存。(北京时间财经 李洪力)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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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14:23 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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