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应公安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ST山水副董事长“救火”
■本报记者 桂小笋
ST山水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实控人吴太交应公安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援引公告所述可知,吴太交为ST山水控股股东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派德高盛投资),亦为ST山水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企查查的信息显示,派德高盛投资只有两名股东,分别为深圳派德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5%),和自然人林宁耀(持股15%)。
对于吴太交的相关事项,公告中未予详述,只是称,“近日,吴太交家属通知公司,吴太交应公安部门要求协助调查。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发生需要协助调查事项。”
不过,为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及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及经公司董事会成员紧急协商一致后同意,在吴太交不能履行职务期间,由公司副董事长徐啟瑞代为履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查询ST山水过往公告可知,在2月初,公司刚刚经历过第一大股东变更的事项。2016年,钟安升、连妙琳、连妙纯、郑俊杰、侯武宏等五名自然人通过二级市场持有ST山水股份。之后,上述五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ST山水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今年1月31日,上述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其五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同日,钟安升和郑俊杰两人共同签署《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连妙纯、连妙琳、侯武宏三人共同签署《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
鉴于这些协议的签署,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更,即第一大股东由钟安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为派德高盛投资,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派德高盛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太交。
对于ST山水实控人的相关事项,《证券日报》将继续给予关注报道。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