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庞大集团(601258)副总经理蔡苏佳因存在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接河北证监局警示函。
资料显示,2013年8月起至今,蔡苏佳任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副总经理,截止到8月3日,蔡共持有公司股份300万股。
经查明,蔡苏佳本人证券账户于2018年8月3日以1.83元/股的价格买入庞大集团股票10万股,又于8月6日以1.81元/股的价格卖出2.5万股。
8月10日,庞大集团发布关于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表示已与蔡苏佳核实,因其本人工作繁忙,证券账户由工作人员代为管理,而该工作人员在蔡苏佳不知情的情况下,操作失误买入并卖出公司股票。“上述股票交易虽然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发生,但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河北证监局认为,蔡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短线交易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高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但蔡苏佳证券账户的短线交易操作并无盈利。
鉴于蔡苏佳买卖股票涉及的金额较小,且主动向公司报告,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