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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告圈再现欠款风波 “垫资”行业潜规则亟待规范

2018年08月08日 07:02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吴凡 实习生 武敬栋 每经编辑 文多 

  备受关注的比亚迪“广告门”事件真相还未水落石出,上海广告圈再起欠款风波。

  近日,上海智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晟文化)法定代表人孙梦涛,实名反映称:北京东方启英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启英)“以自编自导的广告投放媒介采购”方式涉嫌诈骗多家广告公司,金额至少5000万元。

  对此,东方启英多次在其经认证的官方微博上作出回应,截至8月7日下午2时的最新回应显示,截至目前,东方启英已经有多家供应商与公司和解,希望各位供应商保持合理,以目标为导向积极与公司媒介部协商解决方式,“我们希望这事大事化小,不希望影响到别人”。

  广告供应商接连发声

  近日,孙梦涛微博公开反映称,东方启英以奢侈品代理商的身份,与智晟文化签订了广告投放协议。而据孙的爆料称,广告投放项目的实际执行金额为269.64万元。投放对象为指定微博博主。

  孙梦涛微博上所反映的信息称,截至今年3月底,智晟文化共收到东方启英支付的项目款项86.5万元,此后再未收到对方的打款,至于原因,孙在微博中称:“等执行完项目或者执行项目(到)一半,要钱的时候对方多次进行了打款,并提供打款截图证明,不过并无(钱)实际到账;然后会提供现金支票,同样到不了账。”

  《每日经济新闻》随后联系到了上海智晟文化法定代表人孙梦涛,据他称:“此次实名举报是为了让其他广告商不再继续受骗。”而孙梦涛提供的一份民事调解书[编号:(2018)沪0115民初43011号]显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中,东方启英应当分期支付智晟文化总共183.14万元的合作费用,此外还需向智晟文化支付相关利息和律师费。

  据孙梦涛透露,在调解达成一致后东方启英并未兑现承诺,剩余项目款项仍未支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今年7月初,就有一位自称“新沂恒月文化传媒中心法人”的网友,在新浪博客上发文举报东方启英,称其公司遭遇与智晟文化类似,也是通过垫资投放广告的形式与东方启英进行合作,垫资金额达69.5万元,此后同样未收到东方启英的付款。

  速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东方启英的供应商之一,同样自称未收到对方付款。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知涉事供应商已达到二三十家,涉案金额在六七千万元,且还有多家供应商不愿意透露具体合作金额。

  此外,上述该负责人还透露,在合作过程中他们发现东方启英方面的回款账户与其指定投放博主的收款账户是同一个账户。

  东方启英正与供应商协调

  工商资料显示,东方启英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为谭某某,持股100%。据第三方数据机构“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30万元,而在介绍中,该公司为Lucas(法国)集团旗下Lucas(香港)监管的全资子公司,在其官网给出的合作品牌信息中,出现了古驰、LV、卡地亚等国际知名品牌。

  关于此次事件中的纠纷细节,双方各执一词。针对网络上反映的情况,东方启英于7月30日在其官方微博上首次给出回应,称相关举报言论均系人为捏造、散播的谣言,相关合同纠纷均已委托律师处理。

  而在8月4日,针对智晟文化法人孙梦涛的实名反映后,东方启英给出了道歉声明,并指出公司媒介部门存在“前期决策失误,对市场判断不准确”等问题。不过声明中提到,经核查,垫资金额以及拖欠金额与孙梦涛的表述相差甚远。

  据工商资料显示,东方启英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而办公地则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嘉地中心,为进一步求证,8月6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东方启英位于上海嘉地中心的办事处。然而该办事处工作人员未出面回应此事,只是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在正常营业,涉及供应商问题的唯一对外联系窗口只有公司官方微博。

  此后记者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了该事件中东方启英的负责人之一林女士,她称:“之前我们曾与智晟文化达成和解,但确实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履行调解书,也跟他们解释过希望延迟几天付款,(但)他那边就不行。”该负责人称双方目前还没就欠款问题达成一致。

  而关于双方的委托合同纠纷,她表示,之前已经向智晟文化支付过一部分垫资款,为此林女士还向记者提供了双方的微信转账记录。同时她再次表示,经与微博博主核对发现,孙梦涛在举报中关于实际执行合同金额的表述存在偏差。

  就在记者发稿前,东方启英在其官方微博上就此事再次给出了回应,回应中透露,公司法人(注:应为法定代表人)有事不在,仍在与各家供应商协调此事。

  8月7日傍晚,对东方启英涉及拖欠多少供应商以及垫付资金,林女士表示:“18家左右,合同价格在7000万左右……至于供应商到底实际垫付了多少,只能问他们了。”而对于供应商提及的东方启英的回款账户与其指定投放博主的收款账户是同一个账户,林女士予以否认。

  “垫资”乱象待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上海广告圈内频繁出现的欠款风波背后,折射出的是广告行业难以回避的垫资乱像。

  此前据媒体报道,比亚迪“广告门”事件能够持续发酵,涉及30多家广告公司和11亿元,造成如此大的影响,与广告行业里司空见惯的“垫资”潜规则密不可分,在这种规定下,一些市场投机人士能利用垫资规则来透支企业的信用,提前从合作项目中获取利益。

  在比亚迪“广告门”事件事件爆发后,某牵连供应商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其公司在合作中垫资执行了金额上亿元的项目,而该公司最终面临这笔巨额垫资款无法收回的局面。

  有上海广告圈人士向记者透露,为甲方客户垫资执行项目在广告圈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垫资在广告行业非常普遍,有的甲方客户在招标时,甚至会对乙方的垫资能力提出要求。而为了获得一些大客户的订单,很多广告公司都忽视了回款的风险。”

  “虽然双方在合作时会签垫资协议,规定还款时间,但那只是纸面上,各家厂商基本上最后都会拖——(也有)厂商会准时付。(但)有些厂商会拖,还有些会想办法赖。”对于垫资,他认为这也是一个行业乱象。

  对于广告圈垫资这一潜规则,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晓枫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垫资是一种自愿性商业行为,法律上没有明令禁止。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拖欠款项、无力偿还等风险。

  不过,近期与垫资相关的事件,也给整个广告圈提了个醒。业内人士向记者说道:“广告商为了做生意而不顾风险,一味地让甲方拖着账款,以及产生中间垫资。而当整个行业完成优胜劣汰,产生一批有议价能力的广告公司时,这种情况就会有所改变。相信比亚迪广告门事件会是一个时间节点。”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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