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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股份路演发行价为11元 市盈率为27.50倍

2012年06月11日 14:30    来源: 国际商报    

    中国经济网6月8日讯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发行700万股,网上发行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00元/股,对应市盈率为27.50倍。

    

 

 

     图为: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风险提示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太阳能与LED相结合的光伏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范围内最早从事太阳能与LED综合应用技术研究并规模化推广光伏照明产品的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光伏照明产品产量、销量均居于行业领先水平,销售收入高速增长,公司已经发展为国内生产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光伏照明企业之一。

    (一)主要利润来自境外子公司的风险

    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境外子公司香港珈伟,报告期内,香港珈伟实现的利润总额分别为2,373.30万元、5,962.90万元和4,595.07万元,占公司同期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52%、80.17%和59.64%。公司正处在生产经营规模快速扩张时期,对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若香港珈伟未能将其利润及时分回,将对本公司的资金周转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对香港珈伟的依赖程度较高。

    香港珈伟为公司的全资企业,同时香港当地对企业利润汇出并无限制,因此公司对香港珈伟的利润分配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香港珈伟的章程中已制定强制分红条款,规定香港珈伟需每年进行利润分配,且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每年经审计税后净利润的80%。另外,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公司可择机增加香港珈伟的分红次数,将主要利润来自于香港珈伟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二)技术人才流失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是我国光伏照明行业内科技自主创新的典范企业。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工艺实践,公司掌握了包括太阳能电池板切割、SMT贴片、电极导出、EVA封装层压、排版裁断在内的各种关键技术工艺,实现了光伏照明产品规模化、连续化生产,形成了公司在本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公司目前拥有专利技术60项,正在申请专利3项,并拥有多项关键生产环节的专有技术。公司的技术创新依赖于掌握和管理这些技术的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

    为保护核心技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1、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进一步完善研发激励体制;2、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了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有效降低单一环节的技术泄密和人员流失造成的损失;3、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留采取司法救济的权利;4、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平台,以吸引并留住人才。通过上述措施,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研发团队不断成长并保持了高度的稳定性。但是,未来若核心技术泄密、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的风险

    目前,公司本部位于深圳的生产厂房、宿舍及办公场所均为租赁使用,其中租赁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34,24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08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租赁深圳市胜德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厂区35,752.1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述租赁深圳市胜德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生产厂区尚有约7,500平方米空置,拟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

    公司现有租赁厂房均已取得房产证,列入政府拆迁范围的可能性很小。房屋租赁协议亦已在深圳市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但如果该等出租房屋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或公司与现有租赁房产的出租方产生纠纷,公司需要搬迁,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为解决公司未来生产用地问题,公司已于2011年4月通过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拍挂程序竞买取得武汉市东湖开发区133,363.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并于2011年5月12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权证号为:武新国用(2011)第26号,该地块将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研发中心之外的项目建设。同时,公司正在积极从深圳现有生产基地附近以合法方式获取土地,2011年7月8日,本公司以挂牌竞价方式竞得宗地号为G10203-0486号土地,面积为40,534.23平方米,本公司已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尚未取得土地登记证书。本公司拟用该宗地建设自有厂房,从根本上解决现有生产基地的租赁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孔贤、陈汉珍、李雳和丁蓓已作出承诺,如因上述出租房屋未来被列入政府的拆迁范围、公司与出租方产生纠纷等因素导致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被迫更换生产经营场地,实际控制人将全额补偿公司因搬迁和生产经营中断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销售收入的来源主要集中于北美地区的美国和加拿大。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北美地区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28%、98.77%和91.73%。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北美地区,一方面是因为太阳能草坪灯及太阳能庭院灯的市场需求集中在北美、欧洲等发达地区,而北美地区是目前世界最大的太阳能草坪灯市场,占全球60%左右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司在北美地区经营多年,已同该地区具有优势的连锁零售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渠道优势。销售区域的集中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市场占有率和销售收入的进一步提升,虽然公司已开始开拓欧洲和其他地区的市场,但公司主营业务仍存在集中于核心市场区域的风险,若未来北美市场竞争加剧,而公司未能提高其他区域市场的份额,将会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增长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北美地区,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47%、99.96%和93.68%。

    自2005年7月21日国家调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以来,人民币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升值,人民币升值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人民币计价的出口销售收入相对降低;出现汇兑损益;香港珈伟记账本位币为港币,香港珈伟累计未分配利润出现贬值。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64.35万元、294.89万元和163.4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1%、3.96%和2.12%,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低。

    2009-2011年,因人民币升值,香港珈伟各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分别减少3.12万元、140.63万元和228.72万元,占合并报表中期末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0.12%和0.84%和1.04%,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小。

    随着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议价能力的不断提高,汇率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不断减小,且公司已采取诸如远期结汇等措施降低汇兑损失,并在香港珈伟章程中设置强制分红条款,但若人民币汇率短期内大幅升值,仍将对公司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六)对主要供应商依赖的风险

    公司太阳能灯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残次太阳能电池片,主要供应商为SUNPOWER。报告期内,公司采购SUNPOWER残次太阳能电池片的金额占同期残次太阳能电池片总采购金额的比例为100%、96.67%和100%。

    公司选择SUNPOWER作为主要供应商,主要是因为其生产的单面叉指式太阳能电池片相对传统太阳能电池片在电路结构、转换效率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明显,但同时,公司是唯一具有彻底处理其残次太阳能电池片能力的光伏照明企业,SUNPOWER主要依靠公司消化其残次太阳能电池片。2009年、2010年公司向SUNPOWER采购残次太阳能电池片的数量占同期SUNPOWER残次太阳能电池片总产量的42.22%和37.61%,除此外,SUNPOWER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大部分残次太阳能电池片只能积压在仓库待处理。

    2008年以前,公司主要使用传统双面残次太阳能电池片进行生产,传统残次太阳能电池片处理技术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除SUNPOWER外,公司仍向无锡尚德、奥特斯维等太阳能电池生产商采购少量传统双面残次太阳能电池片用于生产,同时从公司采购SUNPOWER残次太阳能电池片的品种结构上看,X片和R片采购数量占比已超过80%,而公司是唯一具有再利用该等残次太阳能电池片能力的企业。

    目前,公司与SUNPOWER形成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但如果SUNPOWER不能及时、足额提供残次太阳能电池片,或者其经营状况恶化,与公司的业务关系发生变化、残次片供应价格出现重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对主要残次太阳能电池片供应商存在一定的依赖风险。

    (七)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以出口为主,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执行13%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并不直接影响企业损益,但其中不予抵扣部分会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而增加企业的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总额分别为2,292.86万元、3,797.69万元和4,570.7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13%、51.06%和59.32%;公司因进项税额转出而计入营业成本的不予抵扣部分金额分别为1,064.98万元、1,688.93万元和 1,808.2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64%、22.71%和23.47%。

    尽管从产业政策上看,光伏照明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节能环保型行业,政策扶持力度较强;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的增强及国内市场的开拓,出口退税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越来越小,但未来光伏照明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企业所得税优惠被追缴的风险

    2003年1月,公司搬迁至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龙观路粤通工业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深府[1993] 1号)规定:"设在宝安、龙岗两区的所有企事业单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的规定,一律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地方费附加;宝安、龙岗两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除对地产地销产品减免税的规定不能执行外,其余均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因此,2003-2007年,公司一直按照15%的所得税率申报纳税,共计获得税收优惠4,752,167.74元。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根据深圳主管税收部门2008年10月6日颁发的《深圳市自行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即征即退"工作方案》(深国税发[2008]145号),本公司进行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确定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8%,不再享受税率减半征收优惠,2009年、2010年及2011年适用所得税率分别为20%、22%和24%。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所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公司享受的上述优惠税率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过渡政策"的税收优惠所依据的"深府[1993]1号文"及"深国税发[2008]145号文"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在深圳普遍适用,但其制订缺乏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支持,属于越权审批,公司因享受上述优惠而少缴的税款存在被追缴的可能,因此公司将上述税收优惠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就上述可能发生的税款补缴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孔贤、陈汉珍、李雳、丁蓓作出承诺:"如果税务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享受的深圳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合法,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本人将全额承担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罚款(如有)等,并放弃对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九)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89.46%、63.80%和57.57%,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内各期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96%、85.14%和68.05%。流动负债金额较大主要是受公司生产经营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为公司的销售旺季,公司年末因原材料采购而产生的信用期以内的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使得公司呈现出流动比例偏低、资产负债率偏高的财务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60.52、49.46和12.53,偿债风险很小;公司2011年年末资产负债率相对于报告期初已有较大的下降。未来,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资本结构将趋于合理。

    (十)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577.75万元、21,605.30万元和22,412.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64%、47.86%和45.39%,在资产构成中占比较高;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15、2.37和1.90,呈下降趋势。虽然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存货跌价和滞压的风险较小,但由于存货规模较大,若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库存管理,及时消化存货,存货周转率的进一步下降及资金占用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十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光伏照明产品主要通过The Home Depot、LOWE'S、TARGET、WALMART等国外大型连锁零售商和家居产品超市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14%、77.45%、79.39%,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前五大客户多为世界500强企业,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出众的市场反应能力,与上述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特点,保证了公司较高的盈利水平。上述客户非常重视产品质量和稳定合作关系,构建了严格的认证体系,公司核心客户流失的风险较低。公司不断通过调整客户结构化解风险,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10%、33.80%、33.22%,占比相对较低。但倘若主要客户采购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仍面临着因客户结构不能及时调整带来的短期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新增折旧及研发支出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受现有融资能力有限和经营资金紧张的影响,公司目前固定资产规模及年均研发支出相对较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拟将36,443.02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司会计政策,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3,075.83万元(含研发中心折旧),新增研发费用3,044.76万元(不含研发中心折旧)。公司2011年利润总额为7,705.1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支出合计金额为6,120.59万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79.44%。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募集资金项目在完全达产并稳定运行后,每年可新增主营业务收入约119,779.12万元,足以抵消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影响,从而确保公司的盈利水平稳定增长。同时,虽然研发中心项目并不直接贡献产能,但是,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性能、质量和自动化生产能力,增强光伏照明领域的技术储备和技术水平。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达产,未来主营业务收入的大幅提升完全可弥补研发支出的增长,研发支出的提高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如果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研发支出将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经营的季节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约90%销往北美地区,北美市场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的消费主要集中在春夏两季,而公司客户一般提前两到三个月备货,受市场消费习惯的影响,公司经营的季节性特征明显。

    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为公司的销售旺季。2009-2011年度,公司销售旺季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51%、76.68%和89.97%。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年末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余额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风险。

    受上述季节性因素影响,公司每年上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一般高于下半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全年的比例如下:

    公司简介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太阳能与LED相结合的光伏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范围内最早从事太阳能与LED综合应用技术研究并规模化推广光伏照明产品的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光伏照明产品产量、销量均居于行业领先水平,销售收入高速增长,公司已经发展为国内生产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光伏照明企业之一。点击进入路演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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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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