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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举行网上路演 发行价确定每股30.46元

2011年04月25日 13:31    来源: 国际商报    

    中国经济网4月25日讯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2日进行网上路演。25日,易华录开始申购缴款,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00%,即340万股。此次的发行价格确定为人民币30.46元/股。
  

 
    主要财务指标 


    
 风险提示

    (一)公司的成长性风险

    本公司能否具备长远“成长能力”,主要取决于公司核心竞争能力能否与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相一致,具体体现在:

    第一,未来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行业必将遵循信息技术业普遍发展规律,以软件开发和应用为核心,硬件系统将成为遵循特定协议下的即插即用设备,系统集成业务将越来越依赖于软件业务能力;第二,根据联合国2010年3月发布的报告,我国正在成为世界上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国家,而仅凭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的简单组合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未来中国城市对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需求重点必将从单个基础应用系统的需求转变为对城市“智能交通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需求。

    与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相一致,公司以软件研发和应用为核心,进而切入系统集成业务,在行业内确立了明显的软件研发和应用优势,同时公司在国内市场具有系统集成优势,具备完整的智能交通服务体系,使得公司成为国内极少数能够提供“智能交通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这些优势正在逐步体现在公司业务特色及公司的成长性上,但公司提请投资者慎重考虑,以上优势并不能一定保证公司未来成长性,存在以下可能性:

    公司对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判断有误或者该发展方向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在市场上得到体现;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在转化为市场优势之前被对手超越;其他与公司成长相关的风险影响到公司发展等。

    以上事项都有可能使得公司成长性放缓或者不能达到投资者预期,公司存在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二)市场成熟度低,公司技术优势不能完全转换为市场优势的风险

    目前我国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成熟度较低,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技术标准缺位,政府采购部门对市场内产品缺乏甄别手段;第二是规划缺位,系统建设缺少事前规划设计,停留在采购单项硬件产品、单项基础应用系统的层面;第三是管理理念落后,部分交通管理者只强调硬件先进性,对软件的管理价值认识不足。

    本公司从软件平台研发入手,在行业内确立了领先的软件研发和应用优势,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在国内领先。但受制于市场成熟度等因素,本公司技术优势在转化为市场优势时有一定程度的削弱,如客户招标时经常只采购单项基础应用系统,或只采购某项硬件产品,或只认可软件对硬件的支持功能,对其管理功能认识不足,这些都制约了公司技术优势的发挥。

    虽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和智能交通管理需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客户倾向于采用城市“智能交通管理整体解决方案”,且公司正尝试通过募投项目建设逐步引导行业发展方向,但在可预见的一定时期内,公司都面临着技术优势不能完全转化为市场优势的风险。

    (三)政府采购带来的经营风险

    本公司主营智能交通管理业务,主要客户为各地的政府交通管理部门,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政府采购。因此,政府采购产品的数量、价格、周期、管理制度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较大。同时公司单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金额较大,若与项目相关的采购政策、回款政策、项目结算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或受制于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周期等因素的影响,都有可能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比如结算进度延迟、回款滞后等。

    (四)业务模式带来的融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业主)提供智能交通管理整体解决方案,该经营模式特点要求公司从项目投标到设备采购和施工安装均需垫付金额较大的资金。目前,公司的主要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控股股东委托贷款融资等,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不断上升,通过多元化方式融资将成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涉及金额较大,分别为5,300万元、8,300万元、8,300万元。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对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主要是出于业务快速发展以及贷款便利的需要,且委托贷款与外部银行贷款相比价格公允,因此,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是公司融资方式的正常选择,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积极探索其他融资模式(如开封项目建设融资模式)进行项目运作等多途径提高融资能力,但业务模式决定了公司仍将存在一定的融资风险。

    (五)收入时间分布不均衡的风险

    公司主要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受客户制订计划和政府采购进度影响,每个项目签订时间、实施内容和项目进度的不同会导致收入、利润在年内分布不均衡。政府采购部门一般在上半年制定采购计划,主要在下半年安排实施,因此导致收入、利润较为集中于下半年。2008~2010年,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85%、28.61%和36.91%,而下半年营业收入则高达当年营业收入的70.15%、71.39%和63.09%,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高达当年营业收入的50.16%、56.98%和43.45%,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收入主要来源于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故投资者不能简单地以公司某季度或中期的财务数据来推算公司全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六)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2008年12月24日,公司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811001346),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为三年,自2008年1月1日起算。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在2010年底前,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照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明确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当年净利润和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注】:

    (1)所得税优惠金额=(法定税率25%-公司执行的优惠税率15%)×应纳税所得额;

    (2)2008年公司取得增值税退税中包括2007年度部分增值税退税120.92万元(已计入公司200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扣除该部分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公司2008年度增值税优惠为645.85万元,占公司当年净利润和利润总额的比重下降至46.75%和44.42%。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若国家调整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简介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以自主研发的集成指挥平台系统软件ATMS为核心竞争能力及业务切入点,专注于以承接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项目的方式为用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智能交通管理整体解决方案,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供商之一。公司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软件企业”,北京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认定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司主要通过自主研发积累了129项软件著作权,20项软件产品,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安防工程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并于2003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点击进入路演实录


(责任编辑: 何艳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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