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30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强行业透明度建设,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整合修订相关准则并形成《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准则共3章36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相同或相近的披露事项进行整合;根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不同功能定位,提出针对性、个性化披露要求。
同时,准则根据上位法规要求及行业实践,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简化、调整部分信息披露要求;授权基金业协会根据准则及信息披露活动制订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模板。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记者刘羽佳、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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