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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杭州子公司违法遭责令停业 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

2020年01月06日 07:1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杭州市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杭州物美竟宁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竟宁”)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物美竟宁为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旗下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查明物美竟宁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杭州市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作出上述处罚。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萧(消)行罚决字[2019]04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四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物美竟宁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达中路169号一层001号、二层、三层;法定代表人为袁立新;门面名称为物美大卖场;使用性质为超市。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7个月内,物美竟宁遭监管处罚两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9年6月18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物美竟宁作出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4782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罚款9564元,罚没合计14346元。因物美竟宁存在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6月18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萧市管湘处字[2019]46号。

  物美竟宁成立于20131115日,隶属于物美旗下。其股东结构如下:浙江物美众联超市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1000万元。浙江物美众联超市有限公司为物美子公司。

  物美官网显示,成立于1994年的物美集团是我国最大、发展最早的现代流通企业之一,旗下有美廉美、新华百货、浙江供销、百安居、奥士凯物美、崇菜物美、圣熙八号、京北大世界等多个品牌。年销售额已达1000余亿元,资产500余亿元,员工10万余名。创始人为张文中。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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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07: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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