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董希淼
目前,更为全面的地方金融监管框架体系正在构建,但地方金融监管仍面临诸多挑战。地方金融监管在法律上仍缺乏依据,相关立法工作亟需快速跟进。此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亟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以提高其监管能力。更重要的是,地方相关部门要加快将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职能适度分离的步伐,而不仅仅是“换牌”。有些地方为了追求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金融产业规划,反而滋生了一些风险,这与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职能是有矛盾的。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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