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长
要围绕“完善治理”等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所谓“完善治理”,要做到实现“三化”:股权结构多元化、法人治理规范化和运营市场化。再有就是强化激励,主要实行“五个制度”:职业经理人制度、差异化薪酬制度、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最后要突出主业。要求聚焦主业、坚守主业、做强做优主业,加快“三个”剥离:剥离辅业、剥离“亏损”和剥离包袱。要加快解决混合试点中出现的现实问题,推动国企混改新突破。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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