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8日讯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依法对其行处以人民币105万元罚款。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人民币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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