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黄金(601069)6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犁公司”)于近日收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伊犁公司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查认为,在发生的“11·18”物体打击事故中,伊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针对企业职工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未起到应有的作用,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措施不严格,职工违章操作未能及时发现、未能及时制止,导致1人死亡。
公司表示,将谨记此次事件的教训,积极做好子公司的管理工作,要求下属子公司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学习,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检查,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制度及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
(责任编辑: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