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5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全国股转系统获悉,为加强对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行为的管理,全国股转系统前期已要求主办券商督促停牌超1年的公司(IPO、终止挂牌除外)尽快披露相关事项并及时复牌,同时对无合理理由长期停牌的9家公司实施了强制复牌措施。
据悉,全国股转系统将定期排查长期停牌公司情况,督促相关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无合理理由停牌的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股票实施强制复牌,并要求主办券商在复牌前进行风险提示,要求相关挂牌公司在复牌后及时披露事项进展。
目前,全国股转公司正按照“审慎停、及时复、充分披”的原则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进一步完善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鼓励公司及时信息披露。(左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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