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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前5月曝光互金虚假广告典例 拍拍贷、宜信等赫然在列

2018年06月08日 19:31    来源: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6月8日讯 (见习记者 杨畅)近日,中国网财经记者盘点了2018年前五月因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被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P2P公司拍拍贷、宜信被点名处罚。在此,有互联网金融专家提醒投资者:“国家已经明令禁止金融机构刚性兑付,任何投资都要根据真实投资信息审慎选择。”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前半年被公布的互联网金融“违规宣传被罚”的典型案例有5则:“券妈妈”网站对收益做出承诺宣传“收益率14%以上”,被罚30万;某P2P企业在宣传内容中虚构“专家大咖阵容”,被工商局责令停止违法并罚款20万;拍拍贷因对未来收益做出保证性承诺、风险提示不到位等,被罚款80万;浅橙科技因广告内容低俗被罚80万;宜信一分公司宣传内容中虚构信贷中心,被罚3万。

  被罚案例中,金融机构“保证未来投资效果和虚收益率保证”出现较多,屡罚屡犯。另外,虚构专家背书和虚构营业机构是另一类典型虚假宣传。以上两类,属于用不实信息诱导用户投资的行为,还有一种“宣传内容低俗”也同样是被罚重点之一。

  对此,有互联网金融专家表示:“表面上看此类违规行为是金融机构为宣传效果夸大其词,实际上这种违规现象对引发投资乱象起到不容忽视的影响。中国投资者教育处于一个不完善的阶段,不实广告很容易引发投资者上当受骗,引发投资乱象。金融监管层对虚假金融广告非常重视,经常组织整治金融广告专项行动打击虚假金融广告。”

  以下为典型案例:

  企业名称:“券妈妈”(安徽志鹄信息科技)

  处罚详情:罚款30万

  处罚原因:广告内容含有“收益率达14%以上”等对未来收益作保证性承诺的内容

  2018年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安徽志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券妈妈”网站上发布违法互联网金融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肥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企业名称:某P2P公司

  处罚详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

  处罚原因:虚假专家背书

  据了解,2018年4月,东城工商分局会同东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对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官网上有“大咖护航 XX专家顾问风云汇”的宣传内容,网页上详细展示了28位知名文物鉴定专家的照片及资料。经核实,28位专家顾问与该公司及其合作的拍卖公司均无任何关系,该公司单方面宣称以上专家为该公司顾问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万。

  企业名称:拍拍贷

  处罚内容:罚款80万

  处罚原因:保证性承诺等不实宣传

  2018年2月27日,上海市工商局官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公布了2017年度上海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该公告显示,拍拍贷因在其自有网站发布“拍活宝产品”广告,含有对投资回报预期收益的保证性承诺,并对可能存在的收益风险未予警示;当事人还未经他人同意发送电子邮件广告,其中宣称“你的信用额度¥500,000马上使用”的承诺实际无法兑现,构成虚假广告,被罚款80万。

  企业名称:浅橙科技“现金卡”

  处罚详情:罚款30万

  处罚原因: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

  上海工商局公布的12个案例中还有一例涉及互金,浅橙科技现金卡因利用其新浪微博账号和新浪粉丝通广告推广,发布含有“裸贷”事件图片的广告,在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含有裸贷相关图片广告并配有格调低下的文字,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罚款80万元。

  企业名称:宜信

  处罚详情:罚款3万

  处罚原因:宜信分公司虚构“不存在”的信贷中心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中国广告监察网报道,2018年初,山东省工商局发布了2017年全省广告监督执法10起典型案例,其中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打着“普惠金融”的幌子,通过广告宣传册发布了含有“枣庄信贷服务中心”等内容的广告,该“信贷服务中心”实际并不存在,是为了宣传效果虚构杜撰出来的,其上述行为违法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17年8月,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3万元。

  相关政策:

  2018年2月,央行下发《关于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工作的通知》。央行表示,将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机构、重点行为的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金融产品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2017年,工商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测监管,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

  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监测监管,明确将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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