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刊财经
主要从事液态奶和非碳酸软饮料无菌包装的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巨丰”)于近日报送了更新版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300万股,募资5.2亿元用于“100亿包无菌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等四个项目。
梳理新巨丰招股书可发现,报告期内(2015年~2017年,下同),公司不仅在经营上严重依赖第一大客户,且招股书中披露的采购、销售以及成本等财务数据也存在一定的异常。
经营高度依赖关联大客户
招股书披露,伊利股份不仅因持有新巨丰18%的股份而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且在报告期内还是新巨丰最大的客户。报告期内,新巨丰对伊利的销售额分别达到29974.39万元、38561.14万元和57751.3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达60.32%、64.22%和75.67%,呈逐年上升趋势。相对于伊利股份的销售占比,新巨丰“前五大客户”中其他大客户销售占比都比较小,如针对第二大客户辉山乳业2016年和2017年的销售占比仅为13.27%和11.15%。如此占比数据及之间关系说明,新巨丰在经营中对关联公司伊利存在着高度依赖。
在2015年时,伊利增资入股新巨丰的价格是要远低于同期其他投资方增资和股权转让价格的。当时,伊利增资价格为2.81元/出资额,而其他投资人的增资价格则为4.05元/出资额和4.70元/出资额。对于这种同期同股不同权问题,招股书给出的解释是“基于双赢的产业合作意义接受伊利作为国有成分上市公司入股价格的内部要求”,如此的表述似乎也解释了新巨丰为什么对伊利的关联交易销售额占比居高不下的原因。
或正是因新巨丰与伊利之间有着关联关系,使得新巨丰针对伊利的产品销售交易价格相对其它客户偏低。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伊利销售平均单价与公司向其他非伊利液态奶无菌包装客户销售平均单价差异率分别为-1.29%、-6.02%和-0.23%”。而正是在关联交易价格差异的影响下,也使得新巨丰针对伊利的销售毛利率相对偏低,“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伊利销售毛利率与公司对其他非伊利液态奶无菌包装客户销售毛利率差异分别为-3.36%、-3.50%和-1.78%。”
采购与现金流量不匹配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巨丰主要采购原纸、聚乙烯、铝箔等原材料,采购规模报告期内不断增长,然而就在这持续增长的采购背后,公司含税采购与现金流量、应付账款等财务数据的勾稽关系存在着异常现象。
2017年,新巨丰的采购总额是52636.28万元,在此基础上,考虑17%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后,含税采购总额达到61584.45万元。根据一般财务数据关系,这必然有大致相当的现金流量或应付款项增加额与之匹配。
在现金流量方面,公司2017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36081.54万元,同时,1073.45万元预付款项比上年新增了491.86万元,这部分预先支付的现金流量因没有结算确认为采购,需要从现金流量之中剔除,由此可测算出,与2017年采购相关的现金流量为35589.68万元。对于含税采购,理论上将有25994.77万元未付现的含税采购需要形成新增负债。
2017年,新巨丰年末应付账款有9556.51万元、应付票据有1240.11万元,合计金额比上年年末的8155.34万元同类项合计仅新增了2641.28万元。显然,这一金额与理论新增债权间相差了23353.48万元,即意味着有23353.48万元含税采购总额既没有获得现金流量的支持,也没有获得新增债务支持。
与2017相似,2016年采购数据同样存在差异。以2016年含税采购总额43861.47万元与2016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622.11万元和预付款项新增152.87万元勾稽,理论上将有8392.24万元未付现的含税采购需要形成新增负债。可实际上,2016年仅新增了658.02万元债务,与理论新增相差了7734.22万元。
营业收入可能被虚增
新巨丰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无菌包装,梳理招股书数据,梳理其营收方面数据,可发现这也存在大额含税营业收入得不到现金流量和经营性债权支持的情况。
以2017年为例,当年76819.34万元营业收入加上17%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后,含税营收达到了89878.63万元。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62859.26万元,剔除新增的22.46万元预收款项影响,与2017年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量为62836.80万元。营收与现金流量对比,即有27041.83万元的含税营收理论上需要形成新增债权。
可实际上,资产负债表中2017年年末的应收票据为9444.74万元、应收账款18895.59万元,考虑到坏账准备2354.08万元因素影响,这一年债权合计金额要比2016年年末的相同项合计仅新增了2226.75万元,远未达到理论新增27041.83万元的要求,即有24815.08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收到现金流量也没有形成相应金额的新增应收款项。如此巨大的差额存在,很容易让人怀疑其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不排除其为达到上市目的而虚增2017年营业收入的可能。
2016年情况与之类似。这一年的含税营业收入达到了70843.13万元。与之相对应,2016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1879.38万元再加上预收款项减少的21.20万元之后,与营收相关的现金流量仅为51900.58万元,即理论上18942.55万元未收现部分将形成新增债权。可事实上,经梳理后,2016年新增债权仅6570.02万元,与理论新增债权相差了12372.53万元。
那是不是有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的问题呢?对此,《红周刊》记者在招股书中并没有找到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的完整相关信息,而至于应收账款抵账方面的情况,招股书中也未有相应披露。实际上,即使我们把2016年和2017年营业收入相关差异金额12372.53万元、24815.08万元跟采购相关差异金额7734.22万元、23353.48万元做对比、冲抵,也能发现两项数据之间仍然存在4638.31万元和1461.60万元的差异,也就是说,假如新巨丰真的存在应收账款抵账的情况,也不能完全解释上述采销中出现的大额差异问题。
成本数据可能不准确
除了上述问题外,《红周刊》记者还发现,在新巨丰的主营业务成本之中,直接材料成本与采购、存货数据也不相符,可能出现了成本计算不准确的情况。
根据招股书,2017年的采购总额是52636.28万元,而这年主营业务成本之中的直接材料成本是48465.45万元(占主营成本的92.54%),由此可推算出,这年的采购除了结转到生产经营产生的成本之中的部分之外,还有一部分4170.83万元由于未确认收入而应该还留存在存货之中。
在新巨丰的2017年年末存货项目中,有8631.33万元原材料、713.25万元低值易耗品和93.47万元包装物,合计金额达9438.05万元,与上年年末相应项目对比,仅新增了256.50万元。
此外,这年年末的存货当中还有产成品2828.66万元,如果按直接材料占主营成本的92.54%比例去计算,则产成品中包含了2617.64万元的材料成本,和上年年末库存产成品中材料成本相比新增1225.05万元。
整体核算,2017年年末存货项目中,产成品中的材料成本和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合计新增值为1481.55万元,这一结果要远远少于上述采购总额与直接材料成本之间的4170.83万元差额,也就是说,采购、成本和存货之间的数据关系是不匹配的,这其中很可能有一项或多项数据是存在错误的。
2016年也有类似差异。2016年主营业务成本之中的直接材料有36018.63万元,占主营成本的92.40%,跟这年的采购总额37488.44万元相比,要少1469.81万元,这意味着存货应该出现相应的增加。在存货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合计比上年新增了1069.86万元,产成品比上年增加了121.91万元,按直接材料占主营成本的比例计算可知,新增的这部分产成品包含了116.80万元的材料成本。整体核算,存货之中材料及材料成本部分的金额合计新增了1186.66万元,与前述结果相比仍然相差了283.15万元。
报告期内,连续两年的直接材料成本与采购、存货相关数据都是不相符的,特别是2017年差额很大,这很难让人信任其成本数据的正确性,而这种差异从侧面也佐证了前面所讨论的采销中出现的差异问题。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