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3日讯 23日下午,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相关人员进行发言,重点介绍了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相关法律政策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证监会打非局巡视员刘云峰发言全文如下:
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控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大局意识、协同意识、担当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5〕59号文件,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积极主动,稳步推进,扎实做好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效果。下面简要报告一下有关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日常监管,持续传导监管压力
证监会积极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做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排查防范证券期货业非法集资风险。严格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切实履行“了解你的客户”义务。加强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严禁其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清理规范场外配资活动,有效防范利用配资业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组织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推进私募基金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以私募基金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的,及时移送地方政府。
(二)组织专项行动,整治违法违规场所平台
证监会会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认真部署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集中整治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防控各类交易场所触碰非法集资红线。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组织对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进行清理整顿,打击以股权众筹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活动,配合人民银行清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取得良好效果。
(三)健全法律法规,压缩非法活动空间
证监会近年来陆续出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逐步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织密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推动《证券法》修订、《期货法》立法工作,推动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研究起草《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完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监管规定。通过“开正道”,压缩非法集资活动空间。
(四)加强防非宣传,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针对各类以证券投资为名的新型非法集资活动,通过编写警示案例、发布监管问答等形式,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能力。组织防非宣传进高校、进社区、进企业,借助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兴载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攻势。同时,督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将防范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作为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持牌机构防非宣传意识。
二、存在的风险隐患及特征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大案要案频发,呈现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趋势,以原始股、私募基金、股权众筹为名的非法集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证券期货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仍然艰巨繁重。一是网络化趋势明显。不法分子设立网络平台,借助互联网渠道宣传推广、募集资金,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打击处置难度。二是业务行为复杂化。一些违法机构兼营P2P、众筹、小贷、私募基金等多种业务,跨界经营、模式嵌套、业务相互交织渗透,行为模式更加复杂隐蔽,增加了调查认定难度。三是滥用新概念,进行伪创新。一些公司利用投资高新科技项目为噱头公开募集资金,还有一些企业打着区块链招牌,开发各种“虚拟资产”公开发行融资。
三、下一步工作
证监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地方政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