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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股东违规买卖股票 构成短线交易

2018年03月24日 07:52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姜 楠

  2018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2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并对12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另发出年报问询函7份、重组问询函3份、关注函12份、其他函件49份。其中,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以上的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买卖股票分别受到监管。

  2份纪律处分中,一是新疆准东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多项涉金融、经营活动未及时完整做出信息披露。深交所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秦勇及多名高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是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以上的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5日买入公司股票39.79万股,占总股本的0.22%;2016年3月4日,卖出公司股票51万股,占总股本的0.28%,成交金额为1790.79万元。祥云科技未履行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后的限售义务,且构成短线交易。深交所对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上述12份监管函中,7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3宗涉及股票买卖违规、2宗涉及资金占用违规。7宗信息披露违规分别涉及,年报合并报表错误、股东实控人变更、股权变更、会计差错等。3宗涉及股票买卖违规中,一是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席总裁王洪飞在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敏感期内卖出公司股票;二是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陆小明的配偶王平飞在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敏感期内连续两次买入公司股票;三是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2宗涉及资金占用违规中,一是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附属企业对上市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是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此外,3月19日至3月23日期间,深交所共对183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了分析,及时采取了监管措施,共对1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6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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