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中国银监会16日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公开征求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明确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控制的要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制度性探索,结合实际情况设置首席数据官。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客户数据、交易数据、外部数据等海量数据。数据已经成为银行的重要资产和核心竞争力。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高质量数据是提升银行经营管理效率、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基础。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质量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欠缺,时效性和适应性不足。
该负责人表示,数据质量问题一方面阻碍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影响了监管效率,数据治理亟待加强。国际上看,美国、欧盟以及一些国际组织正积极开展数据治理实践。
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征求意见稿对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提出明确要求,数据管理要覆盖数据战略、数据管理制度、数据标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数据安全、应急预案、问责机制和自我评估机制等。明确将监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范畴,全面强化数据质量,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数据质量的责任,明确由董事会承担数据治理最终责任。
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数据安全意识,依法合规采集数据,防止过度采集、滥用数据,依法保护客户隐私。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开展数据治理,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既是积极主动对接国家政策的需要,也是银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需要,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银行业在经济中的作用。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