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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第二届晋阳能源法务高峰论坛

2018年01月15日 17:35    来源: 山西经济网    

  

  这是一个能源大省,是个以黑色为底色的省份,曾因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而红极一时。然而,当历史的车轮驶入这个动辄就讲颜值的时代,山西,这个在人们印象中傻大黑粗的省份,其颜值几为负数。如何将黑底涂绿,如何将傻大黑粗转型为不仅靠颜值更要讲实力的时代黑马,成为山西近年来急需解决的问题。2018年1月13日,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吕律师事务所承办,山西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煤炭工业协会协办的第二届晋阳能源法务高峰论坛,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13位业界专家共话“能源革命新时代”。

  

  论坛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高剑生主持。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山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翟新山,山西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长曹贤庆在论坛开启前致辞。

  

  能源大省的困与痛

  煤炭、焦炭、金属镁产量居全国第一,外送电量居全国第一,氧化铝、电解铝产量居全国第三…… 曾几何时,山西因这些数据上位能源大哥大而傲视群雄。打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官网,我们可以看到,山西煤炭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产煤大省。其中,山西拥有大同、宁武、西山、霍西、沁水、河东等六大煤田,形成了北部动力煤、中部炼焦煤、东南部无烟煤三大煤炭生产基地。截至2016年年底,山西探明保有资源储量2674.3亿吨,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山西因“一煤独大”,煤和煤基产业约占工业总产值的80%。于是,有这样一种说法:“山西的煤点亮了全国一半的灯,烧热了华北一半的炕。”

  然而,成也煤炭,衰也煤炭。长期以来,大规模、群体性和高强度的煤炭资源开发,引发环境污染、矿难频繁,雾霾笼罩下的三晋大地困顿无奈,带血的GDP让三晋父老痛了又痛。痛定思痛,一场能源革命顺势而发。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能源局能源规划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原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从能源发展的现状及问题、能源发展的趋势、需要关注的要点及能源产业发展的展望等4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当前的能源现状与发展方向,为山西破局拓展了思路。吴吟认为,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能源技术重大突破和能源效率提升,能源消费增速将进一步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的步伐将越来越快。他呼吁:“我们要抓住新时代历史机遇,以高质量发展,实现向能源强国的转型。”

  作为山西本土官方的声音,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卜昌森在论坛上发表了《山西煤炭产业发展的出路何在》,他从当前山西煤炭产业的特点入手,分析了当前煤炭产业发展的瓶颈。一方面,山西当前煤炭行业存在五大症结:产能严重过剩、进口煤冲击大、安全基础脆弱、发展战略迷失、行业自律缺失等。另一方面,煤炭产业存在九大瓶颈:“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畸高单一”的负债结构、“大而不强”的主体结构、“政企不分”的体制结构、“僵化落后”的治理结构、“缺梁少柱”的人才结构、“上大下小”的安全压力责任传导结构、“固步自封”的思想结构等9个方面。

  形势的冷峻、时代的召唤,山西急需摆脱现实的困顿与苦痛,从旧的生存模式中突围出来,寻找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新路径。

  

  山西突围路在脚下

  吾日三省吾身。从困顿迷茫到自我觉醒,2006年10月30日,山西吹响“全面转型”的集结号,迎来了波澜壮阔的转型发展新时代。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西时,进一步要求山西横下一条心,加快先行先试,真正走出一条产业优、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发展新路。2017年9月,国发42号文件《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为山西的破茧化蝶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本次论坛上,各位专家为山西的转型发展出谋划策。高级经济师、中国能源研究会高级研究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战略专家、煤炭规划设计研究院战略管理首席专家牛克洪以企业转型高质量发展为着眼点,从思想理念、产业发展、产品转型升级、企业动能转型与商业模式转型等5方面,提供了企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黄文升则从供给侧结构改革入手,讲述了山西推进煤炭供给侧改革的实践过程,并从去产能的角度提出当前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分别为推进“僵尸企业”出清、保持煤炭价格处于合理区间、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加快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减轻煤企税费负担、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严惩煤矿超能力生产对冲及自行确定弹性工作日等9个方面。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排污许可与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管理处处长侯正伟表示,从“黑色”转向“绿色”的根本是转变发展方式。对于山西而言,转变发展方式,首要任务是尽快实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实现生产力的合理布局,这是走向“绿色未来”的关键所在与根本途径,体现的是践行新发展理念中的创新、协调、绿色和开放发展问题。他认为,“破”就是要革“能源”的命,推动能源供给与消费革命,推进煤炭产能减量置换和减量重组,开展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行动,扩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范围;“立”就是要建立产业转型升级的立体化行动布局,支持山西开展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发展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与绿色产业链。

  绿水青山便是金山银山。山西突围的路就在脚下,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让山西从黑逐渐变绿,三晋父老在享受日益改善的天空蓝与汾河流水哗啦啦的同时,期待“山西好风光”实至名归。

  

  能源革命的法治思维

  有人说:“能源法治是能源革命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而在这场能源革命的风暴中,法治更是其基石与保障。此次晋阳能源法务高峰论坛,旨在通过多方思想碰撞,为山西的转型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据吴吟分析:“能源立法工作严重滞后,我国尚未出台能源法、石油天气法、原子能法,煤炭法、电力法等亟待修订。”《矿产资源法》修改专家组负责人李显冬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法学解读为例,揭开了“能源”与“法律”碰撞的冰山一角。矿业权司法解释共23条,涵盖了矿业权出让、转让、抵押等矿业权流转的主要环节,对多年来困扰矿业权司法审判的多个有争议性的问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是重大的制度创新。据李显冬教授介绍,这个司法解释体现了司法与执法的良性互动,对下一步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作为能源矿业大省,应该以自身实践走在中国的最前面!”李显冬教授在发言中对山西寄予厚望。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裁史迎春分析了企业法务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企业法务转型的应变之道:“法律人员懂运营,运营人员懂法律,让法务与运营达成一致的目标——安全运营目标。未来的法务要在法律知识之外精通更多领域的知识,才能更好地转型升级。”

  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法博士后于鲁平讲,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截止目前,全国各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共计956个。而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机关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754件,公益组织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38件,省级政府提起公益诉讼4件。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卜文礼认为,目前山西的环境公益诉讼遇到困境,涉及到多方专业问题。他从审判角度,结合工作经验,对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资源类案件提出目前遇到的问题,希望各界积极探索,尽快给出参考经验。

  尽管困难重重,他仍激情满怀:“我们会为山西经济转型发展积极服务,主动服务,全面服务,依法服务!”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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