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而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的*ST烯碳目前因控股权转让事件而收到来自深圳交易所的关注函。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ST烯碳曾于11月13日晚间公布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成文变更为共青团中央”,但在第二天,11月14日午间却再次公布了“转让协议事项并未得到中青城投控股集团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更不涉及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级控股股东”的消息。
为了了解*ST烯碳公告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一事上,深圳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于11月14日晚间发布关注函,希望公司能对此进行解释。
*ST烯碳被“退货”?
2017年11月13日晚,*ST烯碳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发生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来函告知其发生股权结构变更事项。
公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之股东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将变更为:刘成文持有银基集团30%股份,中青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城投”)持有银基集团38.9%股份,中青旅集团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山东投资”)间接持有银基集团31.1%股份。
公告中还披露,由于中青城投及中青旅山东投资均由共青团中央实际控制,中青城投及中青旅山东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成文变更为共青团中央。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11月13日,银基集团股东刘成文与中青城投签署了《关于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银基集团11.99%股权转让给中青城投。
同日,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纳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黄东坡与中青旅山东投资签署了《关于北京广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广纳投资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青旅山东投资,股权转让完成后,中青旅山东投资通过广纳投资间接持有银基集团31.1%股份。
各方同意,在不迟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完成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以营业执照变更之日为股权交割日,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99%股权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但上述*ST烯碳公布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发生变更的消息公布还不到一天就变了卦。
据*ST烯碳介绍,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晚间收到中青城投函件《中青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银基集团未经授权擅自发布股权转让的公告声明》:“转让协议事项并未得到中青城投控股集团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更不涉及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级控股股东。”
中青旅山东也发函称:“转让协议事项并未得到中青旅山东投资控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青旅集团上海控股有限公司同意,更不涉及中青旅集团上海控股有限公司上级控股股东。”
对于*ST烯碳公布的截然不同的说法,公司解释称:“经转让协议受让方反馈,银基集团在未充分核实转让协议相关各方股东会决议授权的情况下向公司发函,导致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发生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ST烯碳表示:“公司已正式向控股股东发函问询上述函件所述事项,目前尚未收到控股股东银基集团的正式回函。”
同在11月14日,深圳交易所给*ST烯碳发关注函称“将对此给予高度关注”,同时还要求公司能对此进行核查,并于2017年11月16日前回复并披露相关说明。
“保壳”倒计时
事实上,在*ST烯碳时刻面临退市危机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银基集团急于转让股权的意图并不难懂。
从*ST烯碳经营业绩来看,公司在连续三年报亏后,2017年前三季度的业绩也同样没有扭亏,2017年1月份至9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亿元。也就是说,如果公司2017年年底无法扭亏的话,*ST烯碳将面临被退市的结局。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公司最新的公告发现,为了恢复上市,公司对应收债权等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摸排结果发函清欠。截至2017年10月末,累计收回2.05亿元。
此外,公司还表示“选聘高效率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专业法律团队。通过专业团队的力量,对因担保及诉讼支付的代偿款及时行使追偿权,及时弥补因担保及诉讼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此外,为了加强经营,公司子公司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基”)于2017年10月26日与石狮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狮市政府”)签订《石狮动力电池系列项目投资协议》。深圳银基首期拟在石狮投资建设5亿Wh动力电池自动化PACK生产线、电机电控项目和新能源汽车整车集成管理系统三个项目。
公司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杭州湾”)还与多家公司签署了《黄金购销合同》。目前,宁波杭州湾合计向中能供应链采购黄金制成品4.09亿元,合计向上海亓屹、深圳宽融、上海燕玉销售黄金制成品4.15亿元。
从上述信息可见,公司为了恢复上市有了部分成绩,但这并不能保证公司保壳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ST烯碳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多位“董监高”被证监会处罚。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截至目前,针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申请,中国证监会已举行听证。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与此同时,*ST烯碳还表示,如公司触及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并有被退市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