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信托产品的认购门槛较高,一般为100万元起步
▲ 信托投资的资金额度高、周期长、投资类型和方式多样、法律约束和信息披露相对较少,风险也往往较大,因此需要投资者具有与之相当的风险识别、判断和承受能力
近期发布的《2017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6年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中国高净值人群达到158万人,2014年至2016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3%,可投资的资金数量非常可观。很多高净值人士在配置资产时,信托产品往往成为备选之一。对于个人而言,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购买信托产品呢?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一是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是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三是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可以看出,信托产品的认购门槛较高,一般为100万元起步。对于很多普通投资者而言,这一条件往往很难满足。那么,投资者可以几个人合买一个信托产品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相关规定,信托产品的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为何信托产品认购门槛会如此之高?信托产品为何不能像老百姓所熟知的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一样,成为大众理财产品?这主要是因为信托投资的资金额度高、周期长、投资类型和方式多样、法律约束和信息披露相对较少,风险也往往较大,因此需要参与投资者具有与之相当的风险识别、判断和承受能力。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这就需要一套行之有效并且可以批量执行的投资者能力筛选方式,设立信托投资者参与信托计划的绝对资金门槛就是这样的方式。
换句话说,如果降低高风险投资的参与门槛,将导致风险扩散到部分风险辨识能力低、风险承担能力弱的小额投资者身上,这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金融市场的稳定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设立信托投资者参与信托计划的绝对资金门槛,也是保护投资者、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必要之举。
如果满足了上述信托产品的购买条件,投资者应该去哪儿买?通常,信托产品的推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销售;二是代理销售。对于前者,投资者可直接去信托公司营业场所认购信托单位,并办理资金收付。这是信托公司最传统的销售渠道,也是各家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的主要销售平台。此外,有的直销人员也会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投资者推销信托产品,这种方式更加主动,且能缩短与客户的距离,适合面向高净值人群较为集中的单位或区域。
对于后者,信托公司委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同时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信托资金代理收付协议,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信托计划的资金收付。此时,投资者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认购信托单位,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信托产品认购和资金收付事宜。
除此之外,目前市场上也有一些理财公司、投资公司拥有灵活的营销手段和渠道资源,信托公司有时也会选择与这些公司合作销售信托产品。但投资者在这类公司购买信托产品时,需多留个心眼,谨防违规推介、夸大宣传收益,甚至是合同欺诈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何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