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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业绩下滑银行借款超百亿 券商定价上限3.6元

2017年09月05日 07: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综合港口服务公司秦港股份于2017年07月13日发布最新版招股书,2017 年 8 月 16 日登陆上交所,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股票简称秦港股份,股票代码601326,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558,741.2 万股(其中 H 股 82,985.3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55,800 万股。本次发行费用为6,511.71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0,572.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060.29 万元。 

  数据显示,秦港股份2012年至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47,777.13万元、718,917.21万元、722,310.27万元、688,989.43万元、491,100.64万元、166,359.5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8,466.13万元、176,436.18万元、198,014.47万元、134,449.04万元、36,502.91万元、28,668.39万元。 

  秦港股份2012年至2017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5,977.35万元、286,919.45万元、298,381.06万元、232,123.83万元、148,886.88万元、70,797.80万元。 

  秦港股份2017 年 1-6 月 实现营业收入339,362.95万元,同比增长42.10%;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61,703.87万元,同比增长349.20%。公司预计 2017 年全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一定增长。 

  秦港股份2012年至2017年1-3月应收账款分别为15,746.17万元、18,918.76万元、20,810.31万元、17,823.66万元、15,007.32万元、16,761.3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68%、0.65%、0.74%、0.66%、0.57%、0.6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7.50次、41.48次、 36.36次、35.67次、29.92次、41.89次。 

  秦港股份2012年至2017年1-3月存货分别为21,340.39万元、19,033.58万元、19,966.19万元、19,966.19万元、19,722.10万元、21,532.66万元、21,398.7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92%、0.65%、0.71%、0.73%、0.82%、0.7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80次、20.04次、20.91次、20.55次、17.32次、18.86次。 

  秦港股份2012年至2017年1-3月总资产分别为2,320,406.92万元、2,924,174.33万元、2,813,677.87万元、2,717,029.06万元、2,629,068.67万元、2,724,76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419,195.35万元、649,314.61万元、378,283.99万元、316,597.88万元、256,859.92万元、373,867.40万元。2017 年 1-6 月 总资产2,604,904.20万元,流动资产378,642.05万元。 

  秦港股份2012年至2017年1-3月总负债分别为1,277,454.44万元、1,619,281.85万元、1,471,900.34万元、1,412,939.20万元、1,362,503.41万元、1,428,719.1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519,392.44万元、851,433.43万元、541,538.46万元、425,581.96万元、455,630.02万元、496,650.70万元。2017 年 1-6 月 总负债1,275,456.21万元,流动负债445,460.20万元。 

  秦港股份2011年至2017年1-3月银行借款分别为845,272.65万元、948,507.62万元、1,036,809.22万元、1,054,087.39万元、1,099,585.16万元、1,020,981.63万元、1,098,149.82万元。 

  秦港股份共有两家券商为其定价,其中安信证券定价3.40-3.62元,招商证券定价3.4 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试图联系秦港股份,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专注高度一体化的综合港口服务 

  招股书显示,秦港股份全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由河北港口集团(原秦港集团)联合其他 9 家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 

  秦港股份为客户提供高度一体化的综合港口服务,包括装卸、堆存、仓储、运输及物流服务,经营货种主要包括煤炭、金属矿石、油品及液体化工、集装箱、杂货及其他货品。主要经营地点是秦皇岛港,近年来经营区域已拓展到唐山曹妃甸港区和沧州黄骅港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资委。本次发行前河北省国资委通过河北港口集团控制秦港股份 61.11%股份,通过河北省交投控制本公司 4.23%股份,合并控制秦港股份本次发行前约 65.34%股份。 

  秦港股份于2017年07月13日发布最新版招股书,2017 年 8 月 16 日登陆上交所,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股票简称秦港股份,股票代码601326,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558,741.2 万股(其中 H 股 82,985.3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55,800 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0,57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060.29 万元。 

  经秦港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秦港股份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秦皇岛本港设备购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8,218.00万元,其中,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投入9,155.00万元、内燃机车购置投入900.00万元、流动机械购置投入1,976.00万元、煤二期取料机更新投入16,651.00万元、304#泊位卸船机更新投入9,536.00万元;2.秦皇岛港煤一期中配室高、低压柜及皮带机控制系统改造,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960.00万元;3.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工程,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1,881.23万元。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先升后降引问询 

  据证监会2017年03月24日发布的秦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先升后降;发行人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2015年全年的34.66%,但净利润为2015年全年的10.39%。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各期业绩变化的原因,报告期内收入变动和净利润变动的匹配性,2016年1-6月净利润为2015年全年的10.39%的原因,业务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的特点。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为确认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采取的核查措施、核查方法和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现金流量:(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说明发行人现金流量信息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情况。(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收到及支付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及支付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及支付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内容,发生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关于毛利率:(1)发行人报告期内集装箱服务业务一直亏损,毛利率(为负)甚至达-123.43%;液体货物服务业务在2016年上半年出现亏损。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相关业务亏损的原因,相关业务亏本经营却未作处理(例如停止相关业务),相关业务亏损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2)作为发行人毛利额主要来源的干散杂货服务业务在2016年1-6月毛利率急剧下降(2015年为45.29%)。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干散杂货服务业务2016年1-6月毛利率急剧下降的原因,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3)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业务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和同一业务不同会计期间毛利率波动的原因;着重分析毛利率逐年上升的业务毛利率上升的合理性,毛利率逐年下降的业务毛利率下降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发行人毛利率的合理性和真实性。(4)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及用途与发行人产品的可比性,针对可比性较强的产品补充分析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可比上市公司选择的恰当性,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合理性。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存货各项目的具体构成,报告期内存货变质及毁损情况。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跌价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发表明确意见。 

  招股书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企业较多,其中部分公司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相近,且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1)发行人与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盈利性组织之间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如有,请说明该等情形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存在上下游业务的,应对该事项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发表意见;(2)发行人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区别和联系,历史上是否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券商定价3.40-3.62元 

  安信证券研报认为,秦港股份是全球最大干散货公众码头运营商。秦港股份旗下经营秦皇岛港、曹妃甸港和黄骅港三个港口,均位于环渤海地区。公司主要承担货物装卸、堆存、仓储、运输及物流等业务,并提供拖轮、理货、配煤等港口增值服务。公司经营货种包括煤炭、金属矿石、油品及液体化工、集装箱及其他杂货,其中煤炭业务2016年占公司业务收入的71.8g%。 

  考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的股本变动,预计公司2017-18年全面摊薄EPS为0.09和0.10元。取可比公司2017年平均PE37.22倍,公司合理价格为3.40元;取可比公司2017年平均PBl.68倍,公司合理价格为3.62元。综合考虑,安信证券认为公司合理价格在3.40-3.62元区间。 

  招商证券研报认为,秦港股份是北煤南运主枢纽,煤炭下水港地位仍然稳固,且逐步拓展矿石、油品等其它业务,主营业绩触底回升。我们预测公司17/18/19 年EPS为0.17/0.19/0.20 元,对应发行价2.34 元13.9/12.5/11.7X PE,首次覆盖给予“强烈推荐-A”评级,目标价3.4 元,对应17 年20X PE。 

  安信证券和招商证券研报同时表示,秦港股份存在优质货源回流不及预期、煤炭需求下滑等风险因素。 

  银行借款109.81亿 

  招股书数据显示,秦港股份2012年至2017年1-3月银行借款分别为948,507.62万元、1,036,809.22万元、1,054,087.39万元、1,099,585.16万元、1,020,981.63万元、1,098,149.82万元。 

  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213,000.00万元、300,000.00万元、155,390.62万元、145,000.00万元、154,500.00万元、204,500.00 万元;长期借款分别为735,507.62万元、736,809.22万元、898,696.77万元、945,585.16万元、866,481.63万元、893,649.82万元。 

  

  

  存货2.14亿元 

  数据显示,秦港股份2014年至2017年1-3月存货分别为19,966.19万元、19,722.10万元、21,532.66万元、21,398.7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1%、0.73%、0.82%、0.79%。主要为港口作业用材料和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 

  

  秦港股份表示,2017 年 3 月 31 日存货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33.88 万元,减幅 0.62%,基本保持稳定。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810.56 万元,增幅 9.18%,主要是购买备品备件增加所致。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较 2014 年 12月 31 日减少 244.09 万元,减幅 1.22%。报告期内,本公司存货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在证监会反馈意见显示,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存货各项目的具体构成,报告期内存货变质及毁损情况。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跌价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发表明确意见。 

  4年分红63亿 

  据招股书显示,秦港股份2012年至2016年共分红630,436.78万元。 

  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截至 2012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183,260,531.19 元,按照 2012 年12 月 31 日总股本 4,275,000,000 股,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红利 1,090,125,000.00 元,折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5 元(含税)。上述股利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1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83,260,531.19 元,减去本公司 2013 年 4 月 19 日股东大会已宣告分配的人民币 1,090,125,000.00 元,尚有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 1,093,135,531.19 元,按照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275,000,000股,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红利 1,090,125,000.00 元,折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5 元(含税)。上述股利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决议,截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628,725,818.50 元,按照 2013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29,412,000 股,向全体股东分派股息 1,609,411,840 元,折合每10 股派发股息 3.2 元(含税)。上述股息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决议,截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98,642,550. 46 元,按照 2014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29,412,000 股,向全体股东分派股息 1,760,294,200 元,折合每10 股派发股息 3.5 元(含税)。上述股息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第四次董事通过的决议,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51,321,607.34 元,按照 2015 年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29,412,000 股,向全体股东分派股息 754,411,800 元,折合每 10股派发股息 1.50 元(含税)。上述股息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实施完毕。 

  2014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与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由代理人作为发行人派息代理人,代表发行人派发已公布股息,自代理人收到发行人支付的已公布股息所涉及的款项开始,代理人以信托形式代 H 股有关股东持有该部分款项。 

  就公司报告期内上述三次利润分配,公司境内股东应取得的股息或红利,已由公司向相应股东派发完毕;H 股股东应取得股息或红利,公司已按照上述代理协议向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支付完毕并由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进行派发。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暂不分配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及暂不宣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末期股息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7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并生效。该议案决定为积极推进并保证公司顺利如期在 A 股上市发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拟暂不分配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利润、暂不宣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末期股息,并计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待本公司 A 股上市发行工作完成后,由 A 股上市发行后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届时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于公司 A 股上市发行后最近一期可派发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派发股息。 

  曾因非法占用海域被罚 

  招股书显示,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报告期内本公司受到的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事项如下: 

  沧州矿石公司的行政处罚。根据沧州市海洋局于 2015 年 6 月 2 日下发的沧海执处罚[2015]01 号《沧州市海洋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矿石公司自 2013 年 8 月至 2014年 4 月,在黄骅港散货港区航道南侧、黄骅港神华煤炭码头北围堰北侧海域,因未经海洋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海域、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海洋主管部门核准修建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工程一期扩建(辅助)工程,被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及返款人民币 32.71 万元的行政处罚。沧州矿石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根据沧州市海洋局于 2015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沧州矿石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整改完毕,罚款也已足额缴纳,沧州矿石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高管违法任职 IPO曾中止审核 

  据财经网报道,早在2007年,秦皇岛港就已开始谋划上市未能成功。2010年年初,河北港口集团宣布重启秦皇岛港上市程序,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计划发行14亿股、融资50亿元人民币,力争2010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时公司的董事长黄建华在当年8月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确认了秦港股份的上市计划,称相关资料已上报证监会,由于正处于静默期,未透露更多内容。 

  但是,随后不久公司就遭遇了原董事长黄建华被捕的事件。2010年7月,河北省纪委开始牵头调查河北港口集团,而调查的核心正是围绕着公司原董事长黄建华。同年12月4日,河北省国资委负责人宣布黄建华已被“双规”。 

  2011年2月13日,黄建华因受贿罪被批准逮捕;同年11月3日,黄建华被认定受贿2023万余元,根据河北省高级法院指定,张家口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建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由于判决后黄建华未提出上诉,目前已开始服刑。 

  其间,秦港股份的上市进程因黄建华案一度中止。直至2012年一季度,证监会公开的信息中才又重现秦皇岛港的身影。 

  但是,虽然黄建华案正发生在秦皇岛港此次IPO报告期内,但是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对于黄建华的说明仅仅是在2009年“为明确区分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业务定位、增强股份公司独立性、改善重要领导双重任职的情形”而调离岗位,对其因巨额受贿落马一事并没有任何披露和说明。 

  “由于该案件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数据、治理结构和业绩等产生不确定的影响,秦皇岛港如此避而不谈可能涉嫌披露不全,是对广大投资者不负责任的行为。”上述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董事长被捕在上市公司中已屡见不鲜,而集团董事长的落网,势必会对公司的管理结构、资产情况和发展路线产生巨大影响,短期内很难消除,这或许会成为影响其过会的一大硬伤。”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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