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鄂中生态”)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亿股。据了解,鄂中生态本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华福证券。
招股书披露,鄂中生态此次IPO募集资金约9.7亿元, 其中2.5亿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占比25.78%,剩余部分将用于广西鄂中年产60万吨专用肥与缓释肥建设、硫酸低温余热技改回收、磷石膏综合利用、总部研发中心四大类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鄂中生态主要从事复合肥及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是我国大型磷化工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4-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亿元、3.28亿元、3.12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是1.4亿元、1.78亿元、1.23亿元。
鄂中生态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所属的复合肥行业对环境保护要求较高,公司若环境保护不力,造成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等环境污染事故,存在被监管机关处罚的风险;同时,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环保政策日益严格,环境污染管理标准日益严格,存在加大公司环保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末,鄂中生态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9.56%、51.34%和40.06%,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72%、26.89%、17.49%。公司称,如果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或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销售放缓或售价下降,公司存在一定的存货管理风险。
此外,2015年5月29日,鄂中生态子公司宜昌鄂中公司在对磷酸厂磷酸二线磷矿石破碎系统供矿皮带运输机进行维修过程中,发生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导致1人死亡。2015年7月20 日,宜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宜昌鄂中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给予宜昌鄂中20万元行政罚款。
股权结构方面,杨才超、杨华昆、杨华瑾三人合计持有鄂中生态57.5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才超、杨华昆为父子关系,杨才超、杨华瑾为父女关系。杨才超现担任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