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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 就打赏功能与多个APP“全面开战”
苹果强推IAP机制被指涉嫌垄断
法治周末记者 李含
在苹果公司与微信角力后的一个月,围绕着iOS系统内打赏功能,渠道方与应用开发者之间的斗争不断升级。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苹果公司已通知几个中国社交网络APP,要求他们依照AppStore规定,要么让打赏功能走IAP机制(应用内购买通道)向苹果分成30%,要么禁用打赏功能;否则,其应用的升级版本将不再供用户使用,甚至有可能被踢出应用商店。
苹果公司的这一做法,被普遍认为是向国内互联网企业,以及近年来如火如荼发展的打赏生态正式宣战。作为手机硬件厂商和iOS系统厂商的苹果公司,在其庞大且封闭的商业帝国内拥有绝对的强势地位,面对这样的对手,中国的应用开发者将何去何从?
多家应用软件改变打赏规则
“看来,苹果公司是要对打赏功能发动全面战争了。”赵杰(化名)就职于一家网络直播软件公司,而直播领域,正是此次苹果公司要求针对打赏功能进行改进的领域之一。
所幸的是,赵杰所在的公司,自去年年底就已经根据苹果公司的相关政策,更改了iOS版本客户端的打赏规则,要求用户必须通过IAP机制来给自己喜欢的主播打赏礼物。
赵杰所说的政策,是苹果公司于去年6月13日更新的AppStore规则,其中第3.1.1条款,严格要求AppStore上的APP不得包含指引客户使用非IAP机制进行购买的按钮、外部链接或其他行动号召用语。
“如果不走IAP机制,公司可以就用户的打赏金额直接收款、再跟主播结算。而现在要求打赏走IAP机制后,用户打赏的资金则要先通过苹果公司后才能到我们公司,在这个过程中,苹果要分成30%,并且90天后才能结算。”赵杰表示。
而与赵杰所在的公司主动求变不同,更多互联网公司似乎只能被动接受调整。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包括今日头条、知乎、喜马拉雅FM、哔哩哔哩动画等应用,在最新的版本中,都对其原先的打赏政策进行了调整。
例如,在今日头条中,原创作者在发布文章或视频内容后,都可以选择开通打赏功能接受用户的金钱鼓励。5月25日,法治周末记者同时用苹果手机和安卓手机打开今日头条的同一篇原创文章时,发现安卓手机上的文章依然可以接受打赏,而苹果手机中的文章,打赏按钮已经不见了。
不过,目前今日头条上的原创视频,依然能够在iOS版本客户端上获得打赏,且可以选择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而不必通过IAP机制。
知乎同样进行了改变。在知乎的iOS最新版本客户端上,用户想要赞助并参与一场知乎Live(一种付费的实时问答互动),必须通过IAP机制购买门票方可参与。然而记者发现,当苹果手机弹出IAP机制付款的对话框后,如果用户选择取消,知乎则会询问用户是否考虑试试其他支付方式,进而可以选择微信和支付宝作为付款渠道。
也有一些应用目前仍在坚持,如微博目前依然是采用支付宝对用户进行打赏,尚未接入IAP机制。
“我们肯定不希望改变原本便捷的支付方式,因为这对用户体验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倒退,进而会影响原创作者的收入,对目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打赏文化是一个严峻挑战。尽管如此,迫于苹果公司政策的压力,我们还是作出了调整。”某家受到此次苹果政策影响的应用软件产品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5月27日,法治周末记者通过邮件的方式,希望就有关打赏功能的相关政策向苹果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尚未获得苹果公司的答复。不过,苹果公司公关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关于应用内购买的机制,全球都是一致的”。
强收买路钱或源于担心被“OTT”
事实上,这并不是苹果公司今年首次拿打赏功能开刀。一个月之前,微信于苹果之间在打赏功能上的过招,就已经为今天的“全面战争”埋下伏笔。
4月19日下午,微信发出“遗憾通知”,称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自2017年4月19日17:00起,iOS版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将被关闭,建议通过二维码转账方式对公众号表示支持。
然而,二维码转账的过渡方案持续不到半天,4月20日凌晨,微信再次发布通知,“紧急对19日下午上线的iOS版微信公众平台个人转账功能进行关闭”,原因依旧与苹果公司新规定有关。
随后,苹果公司作出回应称,对所有开发者“一视同仁”:“微信可以选择提供APP内购买让用户赞赏他们喜爱的公众号运营者,微信只需正确使用APP内购买体系进行开发即可。”
只不过谁也没有想到,微信打赏功能关闭风波还未平息,苹果公司的“一视同仁”就已经到来。
苹果公司的强势做法,在国内引发了巨大的争议。不少观点认为,用户的打赏行为与购买行为有着本质不同:打赏就像是小费,相当于赠予,而购买则是消费;苹果公司可以从用户的购买行为中分成,但对于用户赠予小费的行为,则不应当介入。
汕头大学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方兴东则将苹果公司的行为称之为“强收买路钱”:“打赏、赞赏、小费等付费服务功能,是中国互联网的一大特色,最近几年如火如荼,带动了直播、知识付费等诸多新兴的商业模式。与传统服务购买不同,这种打赏行为通常直接发生在用户和内容作者之间,与微信、知乎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及谷歌、苹果等系统平台关系不大,一般也不收取费用。所以,苹果提出的分成30%,最直接损害的就是广大用户的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表示:“打赏与否,消费者有自己的选择权,苹果只是提供硬件和工具,打赏分成的逻辑有点说不通。打赏分成对内容创作者不公平,苹果此举可谓十分冒险。”
在朱巍看来,苹果公司之所以要求打赏功能必须通过其IAP机制,根源可能在于苹果公司担心自己被“OTT”(“Over The Top”的缩写,是指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服务)。
“目前,苹果在国内市场的粘性和不可替代性都在下降,包括iOS系统,国内很多互联网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生态圈。苹果或担心自己像当年的运营商一样被渠道化。”朱巍说。
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苹果新规一方面体现了其努力提振服务收入比例,基于苹果iOS之上的各种服务都要雁过拔毛;另一方面,也能看出他准备进一步收紧应用控制权,并不惜与微信等超级应用正面交锋。”方兴东表示,“苹果这种明显超越常理和常规的做法,主要凭借的还是在智能手机领域强大的垄断地位。”
“霸道”“蛮横”,是众多媒体在解读苹果公司此次针对打赏功能所采取措施最常用的形容词。而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些形容词所映射的苹果公司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苹果公司要求所有应用的打赏功能使用其IAP机制,并且参与30%的分成,涉嫌构成强制交易、搭售、价格垄断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蔚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林蔚介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他看来,苹果公司已经达到这一点,“在相关市场的界定上,应当认定为基于iOS应用程序的分发市场,在这一市场上,苹果公司占据绝对的垄断地位”。
林蔚解释,为何不将相关市场扩大到所有智能手机市场,是因为苹果手机及其系统天然具有封闭性,壁垒较高:“苹果公司的硬件和系统与安卓市场完全不同,二者之间没有可替代性。对于消费者而言,一旦苹果公司在iOS系统中对应用程序的打赏功能采取相关措施,用户不可能为了实现几个应用的打赏而去换手机、换操作系统,因为成本太高。一旦应用开发者在iOS系统端损失用户,在安卓市场方面是无法找回的。”
“此外,对于应用开发者而言,iOS客户端的开发与安卓系统客户端开发是完全独立的,二者采用不同的编程语言和规则。因而,这两个系统所划分的市场,也应当独立看待。”林蔚表示。
方兴东对此持同样的观点:“目前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只有两个竞争者,是典型的双头垄断形式。苹果是手机、操作系统、应用商店和应用服务等形成了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特性,只要你购买使用苹果手机,你就不得不接受苹果整体平台的各种规则,除非你改用安卓,但对长期习惯使用苹果的用户来说,无论是使用习惯,还是极高的转移成本,都基本形成‘锁定效应’。这种借助平台而强行搭售,明显滥用了垄断地位。工商总局应该对苹果这一行为及时展开反垄断调查。”
林蔚则建议,对于苹果公司相关政策不满的应用程序开发者,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投诉、举报苹果公司涉嫌垄断的相关行为。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曾发布《关于召集遭苹果应用商店下架的开发者采取集体行动的公告》,召集中国开发者发出自己的权利诉求。
“已经有数十家应用软件厂商参与,通过律所的渠道来反映问题。”林蔚表示,目前,还没有应用软件厂商敢于直接同苹果公司撕破脸,更多是通过提供线索、以律所的名义出面进行投诉和举报,“毕竟这些应用软件厂商以后还是要在App Store上发布应用,这个大的市场,谁也不想因得罪苹果而放弃。这或许就是对垄断者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