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海南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因存在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客户凭借虚假财力证明材料办理信用卡的违法行为,被罚款30万元。
根据琼银监罚〔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常冰雁。“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栏显示,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存在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客户凭借虚假财力证明材料办理信用卡的违法行为。
海南银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海南银监局对其罚款30万元。
琼银监罚〔201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吴奇柏在办理信用卡业务中履职不到位,未认真履行资信核查人员职责,致使客户凭借虚假财力证明材料办理信用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海南银监局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述两份处罚书均显示,海南银监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5月2日。